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获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 [2006]117号),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