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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2006-05-15 15:57:48  上海证券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决定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审议及批准提高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酬金方案。
    7、审议及批准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选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等。
    (二)特别决议案
    8、审议及批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正案(详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如有)就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处理其他一切事宜。
    有关第1至5项提案的详情,请参见2006年4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05年年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拟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当在2006年6月9日或该日以前,将已填妥及签署之拟出席会议的书面确认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回复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达。该书面回复请采用本通知随附的é出席股东年会之确认回执?或其复印件。而上述书面回复不影响按本通知第三项有权出席大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的权利。
    五、委托代理人
    1、	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
    2、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年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3、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年会,代理人还须携带表决代理委托书出席。
    六、其他事项
    1、	股东年会会期预计半天,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本公司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联系电话:86-532-85713831    传真:86-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年会适用的表决代理委托书;
    附件二:出席股东年会确认回执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12日
    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表决代理委托书)
    本人                                                                      
    地址为:                                                          
    (附注1)持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股票:A股    
    股(附注2)。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附注3)大会主席,或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于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会议室举行的公司股东年会或其递延会议,并于该大会或其递延会议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年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4)   反对(附注4)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2006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2006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审议及批准提高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酬金方案。      
    7、审议及批准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选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等。      
                          特别决议案      
    8、审议及批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正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
       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如有)就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
       改及处理其他一切事宜。 
    签署(附注5):                                      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3、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本表决代理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格内加上"ü";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格内加上"ü"。如无任何指示,受委任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表决代理委托书须由您或您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加盖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6、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7、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年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8、本表决代理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6的指示予以送达,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于股东年会出示。    
    出席股东年会之确认回执
    截止200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本人(本公司)             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的登记持有人,拟出席于2006年6月29日举行的股东年会。
    出席股东年会者姓名:                           
    A股股东帐号: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006年    月    日
    备注:
    1、请附上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的复印件。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6年6月9日或该日之前送达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联系电话:0532-8571383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此回执可采用来人(随即可办理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登记手续)、来函(邮政编码:266071)或传真(传真号码:0532-85713240)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