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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公告2006-05-12 14:38:08  证券时报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简称:*ST兰宝,股票代码:000631,股票暂停起始日:2006年5月15日。
    二、2006年5月1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6]38号《关于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2、14.1.7条的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三、目前公司正努力推进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工作,争取政府、债权银行等政策支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契机,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摆脱公司目前所处的困境,争取2006年实现扭亏为盈。
    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下列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
    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情形。
    六、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431-5528289
    联系传真:0431-5528289
    联系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370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人:曹志伟
    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时对公司重要事宜做出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