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定)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因修改没有结束,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5月10日召开的2005年股东大会因故延期到5月25日上午8:30召开,有关股东大会其他事项详见2006年3月28日公告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