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9股股份。 2、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信达投资将进行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同达创业股份增持计划。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5日。 4、复牌日:2006年4月27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5、自2006年4月27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同达创业"变更为"G同达",股票代码"60064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4月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375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3050764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票13684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票1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3%。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372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540264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反对票13684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弃权票1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9%; 3、表决结果: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实施内容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将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送股的方式实施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送3.9股股票,其他社会法人股股东不执行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方案实施日后,全体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对价股份将于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2、本着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的原则,控股股东信达投资在本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将进行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同达创业股份增持计划。 3、非流通股股东主要承诺事项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遵守法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除法定承诺之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项承诺期期满后,信达投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部分股份,但出售数量占同达创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在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可以挂牌出售的前24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10.26元时,才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同达创业原非流通股股份。 当同达创业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平均价格相应调整。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的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股东名称 持股 占总股 本次执行对价 持股 占总股 数(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数(股) 本比例 1 信达投资 22,370,000 41.80% 7,316,707 15,053,293 28.13% 2 锦江酒店 2,670,000 4.99% 873,295 1,796,705 3.36% 合 计 25,040,000 46.79% 8,190,002 16,859,998 31.49% 注:由于技术原因,本公司流通股股本21,000,000被登记为21,000,006股,为保证股改方案顺利实施,充分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同意共增加2股作为对价安排。因此信达投资执行对价股份数量由7,316,705变为7,316,707股,执行对价后剩余股数为15,053,293股,这一安排对流通股股东实际获送水平无负面影响。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7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同达创业"变更为"G同达",股票代码"60064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比例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比例 非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股 32,516,750 60.76% -32,516,750 0 0.00% 非流通股份 合计 32,516,750 60.76% -32,516,750 0 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股 0 0.00% +24,326,742 24,326,742 45.46%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0 0.00% +24,326,742 24,326,742 45.4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1,000,006 39.24% +8,190,002 29,190,008 54.54%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21,000,006 39.24% +8,190,002 29,190,008 54.54% 股份总额 53,516,756 100.00% -6 53,516,750 100.00% 注:由于上述二(4)所述原因,为保持公司总股本的一致性,信达投资同意单向注销持有公司的6股股份。本次调整后,信达投资执行对价后的持股数由15,053,293股降为15,053,287股,公司相应登记总股本由53,516,756股降至53,516,750股,与公司总股本一致。这一安排对流通股股东权益无负面影响。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条件的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1 信达投资 752,664 2007年4月27日 最低价格为10.26元 752,664 2008年4月27日 13,547,959 2009年4月27日 无 2 锦江酒店 1,796,705 2007年4月27日 无 3 其他社会法 人股股东 7,476,750 2007年4月27日 无 八、其他事项 1、信达投资将直接持有的非流通股、关联企业和信托帐户持有的流通股及其获得的对价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统一为信达投资直接持有的流通股。上述行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两个月内完成。信达投资承诺统一至其名下的原合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及获送对价股份自过户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4楼 电 话: 021-58545898-2508 传 真: 021-58541001 联 系 人:胡嘉捷 十、备查文件 1、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