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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06-04-22 14:05:42  上海证券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吕育土、楼金生、翁银松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意见作了说明,公司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说明是客观反映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的。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加大防范投资风险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