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4-20 15:12:59 上海证券报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公司2006年财务预算方案。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200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