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接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国资产权[2006] 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