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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06-04-12 15:54:59  上海证券报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2006年)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     
采购原       酒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0    约为 
材料        蒸汽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    400    550 
-          酒类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100     - 
-          合计             -    550     - 
销售产品      酒类    杭州古越龙山绍兴酒    500    2800 
-           -       销售有限公司            
或商品       酒类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1500     - 
-          酒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    800     - 
-           -     公司沈永和批发部            
-          合计             -    2800     - 
其他   商标、外观设计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425.50   481.5 
-       专利使用费                         
-       房屋租赁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6     - 
================续上表=========================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类交易 2005年的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原       酒类     约为  12.11 
材料        蒸汽    2.85%  374.35 
-          酒类    78.84     
-          合计      -  465.30 
销售产品      酒类    4.40%  343.80 
-           -            
或商品       酒类      -  767.44 
-          酒类      - 1319.28 
-           -            
-          合计      - 2430.52 
其他   商标、外观设计     100%  215.25 
-       专利使用费            
-       房屋租赁费      -    5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白酒、果酒液体饮料、食用酒精、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粮食、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 
  杭州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住所为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142号,法定代表人许为民,注册资本60万元,主营业务:食品(除烟、盐)批发、零售。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08万元,主营业务:副食品、粮(零售)油及制品、酒类;零售:国产卷烟。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沈永和批发部,住所为鉴湖前街12号,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6.3万元,主营业务:酒、副食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染料、助剂)、装潢材料。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马臻路285号,法定代表人吴关荣,注册资本3323万元,主营业务: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经销:普通劳保用品、百货、五金交电(除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其余均同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向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热电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的需要,向黄酒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和销售是公司生产和发展的需要,预计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黄酒集团及其子公司现已不从事黄酒的生产活动,但其仍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信誉度高,将本公司部分产品销售给黄酒集团,可以进一步拓展本公司产品的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壮大公司品牌。 
  3、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傅建伟、胡周祥、何锋、傅保卫、平国毅予以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赵光鳌、王志强、朱良标、金志霄经审查本次交易后认为: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06年度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品购销协议》、《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2004年4月12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04年5月18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30日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订意见,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七、其他相关说明: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2005年年度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