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06-04-12 15:54:59 上海证券报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2006年)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
采购原 酒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0 约为
材料 蒸汽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 400 550
- 酒类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100 -
- 合计 - 550 -
销售产品 酒类 杭州古越龙山绍兴酒 500 2800
- - 销售有限公司
或商品 酒类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1500 -
- 酒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 800 -
- - 公司沈永和批发部
- 合计 - 2800 -
其他 商标、外观设计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425.50 481.5
- 专利使用费
- 房屋租赁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6 -
================续上表=========================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类交易 2005年的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原 酒类 约为 12.11
材料 蒸汽 2.85% 374.35
- 酒类 78.84
- 合计 - 465.30
销售产品 酒类 4.40% 343.80
- -
或商品 酒类 - 767.44
- 酒类 - 1319.28
- -
- 合计 - 2430.52
其他 商标、外观设计 100% 215.25
- 专利使用费
- 房屋租赁费 - 5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白酒、果酒液体饮料、食用酒精、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粮食、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
杭州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住所为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142号,法定代表人许为民,注册资本60万元,主营业务:食品(除烟、盐)批发、零售。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08万元,主营业务:副食品、粮(零售)油及制品、酒类;零售:国产卷烟。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沈永和批发部,住所为鉴湖前街12号,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6.3万元,主营业务:酒、副食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染料、助剂)、装潢材料。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马臻路285号,法定代表人吴关荣,注册资本3323万元,主营业务: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经销:普通劳保用品、百货、五金交电(除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其余均同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向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热电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的需要,向黄酒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和销售是公司生产和发展的需要,预计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黄酒集团及其子公司现已不从事黄酒的生产活动,但其仍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信誉度高,将本公司部分产品销售给黄酒集团,可以进一步拓展本公司产品的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壮大公司品牌。
3、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傅建伟、胡周祥、何锋、傅保卫、平国毅予以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赵光鳌、王志强、朱良标、金志霄经审查本次交易后认为: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06年度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品购销协议》、《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2004年4月12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04年5月18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30日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订意见,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七、其他相关说明: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2005年年度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