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49号文《关于同意云南锡业公司公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云南锡业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云南锡业公司因持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386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4.9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