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06-03-30 10:45:45 上海证券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相关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24日在前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1、会议召集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6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4日-2006年4月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会议室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6、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情况见《上海同达创业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如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8、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时间:2006年3月29日-2006年4月6日14时前。有关董事会征集投票的具体内容请见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9、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10、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8日。在2006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在该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11、公司股票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个交易日(2006年3月29日)起停牌。
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12、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e)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4楼
邮政编码:201206
(3)登记时间:2006年3月29日至4月5日9:30-11:30、14:00-16:30;
2006年4月6日上午9:30至14:00
13、注意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21-58545898-2539
传 真:021-58541001
联系人:胡嘉捷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3月30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沪市 738647 同达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同达创业 1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同达创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沪市 738647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沪市 738647 买入 1元 2股
3、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沪市 738647 买入 1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会议议案或弃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是: 赞成( );反对( );弃权( ) 。(附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 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 ,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 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