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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06-03-28 17:56:42  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税发[2003]1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联营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5年常州国税局外税分局在对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主导产品销售收入未超过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0%,不符合文件规定,不应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外商投资企业24%的所得税税率,并补交了上年度所得税5,941,035.05元,追溯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公司对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采用40%的权益法核算,对该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由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2004年度净利润2,376,414.02元,调减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2,376,414.02 元,其中盈余公积475,282.80元、未分配利润1,901,131.22元。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会计处理,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作出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和科学,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