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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3-25 14:25:25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4日以书面递交或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丹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24日
    附:简历
    王丹凤,女,1981年10月生,毕业于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在武汉安捷印刷设计公司、长江证券自治街营业部、申银万国证券武汉青年路营业部、北京世华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