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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2006-03-08 09:28:59  证券时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如,在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为流通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实施类别表决,安排实施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操作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基于上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另外,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 邓力平 黄世忠 陈孔尚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