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3-13 13:37:3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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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六年三月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形式投资开发滨江花园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经营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升支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投入湖南楚盛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5000万元,开发滨江花园房地产项目,贷款期限为24个月,年净收益为12%。湖南楚盛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本项目位于长沙含浦科教产业园的建设用地144808m2(折合217.43亩),通过国土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登记后作为本项目委托贷款抵押担保物。湖南楚盛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不挪作他用。我公司将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到期收回投入本金和固定回报。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