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6】165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