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暨新增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2006-03-10 13:25:2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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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6年3月3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50%)《关于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提案》,2006年3月4日公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06年3月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对该提案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该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9日
附件
关于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提案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了集中力量使公司向钢铁物流领域发展,尽快做大做强公司钢铁物流主业,建议将公司持有的东方联合电子(北京)有限公司95%的股权和部分固定资产、应收款项(以上共计1748.71万元)转让给辽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请按有关程序予以审查,并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