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2006-03-06 14:11:07 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 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拉电子
股票代码:600563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金桥路101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福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琼玖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勇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金桥路101号
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电话:0592-5114116
传 真:0592-5042553
电子信箱:lhp@faratronic.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征集事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三、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4月17日-2006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2006年4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征集,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人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e、2006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06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行使委托权的股东须保证其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及文件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4月18日下午16:00)之前,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特快专递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114116
指定传真:0592-5042553
联系人:许琼玖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彭山涛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4月18日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
附件 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本次征集投票表决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4月19日在厦门召开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股,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 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