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06-03-02 13:10:4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份。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乐夫,经营范围:生产聚酯瓶、聚酯热灌装瓶、纯净水及饮料产品的其他包装物品、上述产品的自销。截止200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931.41万元,负债总额8,554.51万元,净资产为4,376.9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为控股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控股子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额累计为8.95亿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46.25%。无其它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15%。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