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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2-24 13:37:58  上海证券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O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0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二、《200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38,22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0%,项目已投入41,334,占项目资金总额的88.0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并且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要求,这些项目已经完成。
    三、《2005年资产减值准备及坏帐核销情况》。
    本公司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8,915,414.19元,本年度冲销的应收账款共计3,338,821.60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898,105.25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7,474,697.84元。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805,719.27元,存货跌价准备净增加747,662.01 元,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553,381.28元。本期存货报废损失1,325,945.54元。
    四、《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会议并认为:
    (一)监事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00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理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一致,资金投入进度也符合计划。
    (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2月22日
    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0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