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司冻032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对已冻结的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社会法人股继续执行冻结,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即从2006年2月16日至2006年8月16日)。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已在公司公告中予以披露(详见2005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