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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06-02-17 11:21:01  上海证券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2月15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秋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四项议题,到会5名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5年度报告》。监事审议此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后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全体监事对《公司2005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了《公司坏账损失核销议案》。此次列为坏账损失共计人民币2172446.27元进行核销,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法定的程序和手续。
    三、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交易价格公平、公开、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双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保证公司生产所需要的电石的足量持续供给。
    四、同意《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