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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02-16 08:57:0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含高管股)按每10股转增3.87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份。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2月17日。
     3、流通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股份到账日:2006年2月20日。
     4、2006年2月2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流通股股东获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2月20日。
     6、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20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股票简称由“名流置业”变更为“G名流”,股票代码“000667”保持不变。
     至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议案已经2006年1月24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以目前流通股总股本63,58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37股,以盈余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合计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87股。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6041股。在转增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2月16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2月17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转增股份到帐日;恢复交易日;刊登公司股票
                                   简称变更公告;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
         3       2006年2月20日     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原非      恢复交易
                                   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及获得转增股
                                   份的性质变更为有限条件的流通股。
         4       2006年2月21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并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四、对价安排实施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37股,用盈余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合计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87股,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所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方案实施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合计     181,440,000     74.05           的流通股合计    181,556,508   67.33
国家股                -        -           国家持股                 -      -
国有法人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法人股   181,440,000     74.05           社会法人持股    181,440,000   67.29
募集法人股            -        -           高管股              116,508    0.04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      -
二、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份合计        63,588,000     25.95           的流通股合计     88,080,048   32.67
A股           63,588,000     25.95           A股              88,080,048   32.67
B股                   -        -           B股                      -      -
H股及其它             -        -           H股及其它                -      -
三、股份总数 245,028,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269,636,556  100.00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截止本次公告日,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所持名流置业5644万股国有股,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名流置业总股本23.03%,现该等股份的转让及审批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名流置业5644万股,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名流置业总股本的20.93%。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之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预计上市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3,481,827.80  G+12个月-G+24个月
             名流投资集团
       1                      13,481,827.80  G+24个月-G+36个月             见注1
             有限公司
                              45,036,344.40         G+36个月后
                              13,481,827.80  G+12个月-G+24个月
             北京国财创业
                              13,481,827.80  G+24个月-G+36个月             见注2
       2     投资有限公司
                              29,476,344.40         G+36个月后
                              13,481,827.80  G+12个月-G+24个月
             海南洋浦众森
             科技投资有限     13,481,827.80  G+24个月-G+36个月             见注3
       3
             公司
                              26,036,344.40         G+36个月后
       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注1: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8元/股。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公司所有。
       注2: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名流置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名流置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改变,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收益(元/股)
                       2005年9月30日     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1-9月        2004年度
        方案实施前        2.3981             2.3343            0.1838           0.3032
方案实施后(模拟)        2.1792             2.1213            0.1670           0.2755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1层
                   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安写字楼5楼
        邮政编码:北京   100101           昆明   650031
        电话号码:010-84892788、84892791           0871-3610134
        传真号码:010-84892791                     0871-3625615
        联系人:周明钧、李瑞琦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