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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1-20 10:16:3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9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1月19日,每个交易日的9:00-11:0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黄山风景区桃源宾馆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许继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03人,代表股份168,523,838,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84.73%。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02人,代表股份21,623,838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41.58%,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0.87%。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共499人,代表股份20,404,053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39.24%;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219,78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2.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A股市场相关股东   168,523,838   167,420,667   1,099,771   3,400     99.35
    流通A股股东        21,623,838    20,520,667   1,099,771   3,400      94.9
    非流通股股东      146,900,000   146,900,0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2667431      同意
    2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350284      同意
    3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984484      同意
    4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78690      同意
    5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11686      同意
    6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1157345      同意
    7   中国工商银行-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1106966      同意
    8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00685      同意
    9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900000      同意
   10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899991      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张云燕、李鹏峰律师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