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2-06 10:15:2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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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6年1月25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以全票同意通过《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整改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6日
附件: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整改方案
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同日颁布,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要求日益完善与严格,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摆在长力股份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按照江西监管局赣证监发[2005]13号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长力股份自身规范发展需要和公司治理现状,经认真学习领会,就持续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整改方案,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加强学习,强化"公司质量"理念
近年来,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证券市场发展亦得到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在以往学习实践的基础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将进一步通过集中学习、参加培训、讨论等多种形式并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加强学习,熟悉掌握证券市场的新变化和新政策,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质量"理念,探索建立更有效、更细致的公司治理模式,促进企业持续规范与健康发展。
1、 在学习方面,除了监管部门例行的培训学习之外,拟在2006年适当时候,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公司管理层组织1-2次专门学习,强化规范,提升质量。
2、 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利用一定时间,宣讲和学习近期的有关重要文件和政策要求, 营造学习型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
3、 通过邮寄、电邮、传真等有效手段,促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政策信息的了解,增强对提高公司质量的敏感性和自觉性。
二、逐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制度,细化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公司将在2006年6月底前逐步建立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分别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同时,将对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制度与规则进行规范。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1、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在2006年6月底前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在2006年底前完成对"三会"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的修订,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2、 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制度,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
四、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
1、 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如年报披露格式),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要信息内部通报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探索主动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方式,拓展外部监督。
五、探索股权激励机制,健全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和激发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六、持续规范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保障公司资金不被侵占。
1、 公司已建立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得到严格执行。在今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等决策程序。
2、 继续按照证监发[2003]56号文,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发生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七、继续按照江西证监局《关于印发〈江西证监局关于江西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意见〉的通知》(赣证监发[2004]16号)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