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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2006-01-23 09:39:24  上海证券报

						    一、绪言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  月27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古越龙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记载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及简称: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古越龙山)
     2、英文名称及简称:	ZheJiang GuYueLongShan ShaoXing Wine Co.,LTD.(GYLS)
     3、注册及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4、邮政编码:	        312000
     5、法定代表人:	        傅建伟
     6、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7年5月8日
     7、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8、股票简称:	        古越龙山
     9、股票代码:	        600059
     10、电话:             	0575-5166841   5176000
     11、传真:          	0575-5166884
     12、电子信箱:	        600059@secure.sse.com.cn
     13、公司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aoxingwine.com.cn
     14、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黄酒、白酒、饮料、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的开发、制造、销售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6年2月27日召开的古越龙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设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国际大酒店
     (四)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加了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赞成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七)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召集人系经2003年6月2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由12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人,任期自2003年6月26日至2006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召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2月1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2月17日至2006年2月26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4、征集程序:
     截止2006年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古越龙山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召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认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能清晰辨认)、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须股东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则须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     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及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后,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并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本征集函指定地址。其中,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函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征集函指定签收人签署回单视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312000
     收件人:	周娟英、金勤芳
     电话:	0575-5166841   5176000
     传真:	0575-5166884
     未在本征集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①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②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③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④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5、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消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彻底解决公司股权分置的问题,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从而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古越龙山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载有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或修改该项委托的权利。如果本公司/本人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消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本公司/本人仍保留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6年2月27日召开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059
受托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名称	         相关股东会议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人: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投票表决意见
征集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上述审议事项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
     (自然人股东签字确认,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