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06-01-14 10:34:32 上海证券报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有关该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已刊登在2005年11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C10版)和《中国证券报》(A07版)上。现董事会决定召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上述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一、会议时间:2006年2月13日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
三、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最高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40%,约6.98亿元。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月25日,在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凡符合前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06年2月10日13:00时至16: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到上海市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重组办、上海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沪重组办〔2002〕001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不向任何与会人员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周沧桑、徐峥嵘
电话:021-63848484转证券部
传真:021-63863118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