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日已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605号),同意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股5390.4万股中的2282.74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转让给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