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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通知2005-10-10 10:56:3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2005年10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9:30—2005年10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7、催告通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10月10日、10月13日、10月17日。
    8、出席对象:
    (1)凡2005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公告之日(2005年9月12日)起停牌,于2005年9月22日复牌。然后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0月10日)起重新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将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见2005年9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等。《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刊登在公司网站http://www.zhongfu.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获得批准不仅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2日(星期三)-2005年10月16日(星期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镇第一工业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360659               中富投票             1       A股
    3、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珠海中富       1        公司股权分置           1.00元
                              改革方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珠海中富”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9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9       买入       1元        2股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5:00。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6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3、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对于重复投票,按照如下顺序确定有效投票:
    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八、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上、周毛仔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镇第一工业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9030
    电话:0756-3837339、0756-8821350转3502、3503,3504
    传真:0756-8812870、8821103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或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己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己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的确定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或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                       】或本人【         】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7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                        】或本人【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决定对上述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填写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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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