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 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全部表决同意,通过了《关于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用原第四生产区的土地向攀钢集团财务公司抵押贷款10000万元,抵押期限一年,年利率为5.31%。用作抵押的土地面积为1,022,501.40平方米,按基准地价计算,价值为119,325,913.38元。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