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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05-02-18 11:34:35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12月2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有11名董事表决同意,1名董事弃权,通过了《关于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决定用公司部分房屋建筑和土地向攀钢集团财务公司抵押贷款10000万元,抵押期限一年。用作抵押的房屋建筑为公司各生产区的工业建筑,面积为499,013平方米,截止2003年11月25日,房屋建筑的账面原值为239,461,717.95元,账面净值为97,203,013.36元。用作抵押的土地为公司第一生产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江国用(1999)字第0300169号,土地面积为897,510.10平方米,截止2003年10月31日,该宗土地的账面净值为22,310,200元。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