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二○○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03-11-29 15:40:5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于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二○○三年度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公司应到六名董事、二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聘任李君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宜;
二、审议通过召开公司二○○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1、会议时间:2003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会议为期半天;
2、会议地点:根据登记出席会议的人数,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审议将公司拥有的海南院士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于上海久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2003年度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03-014公告)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到2003年12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12月19日上午9:30至下午4:0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7、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5楼
联系电话:021―58545898%传真:021―58541001
邮政编码:201206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李君强先生简历
李君强先生,男,汉族,出生于1961年6月,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大学学历。先后在大学及信托公司从事财务管理、信托业务和审计工作,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基建处主管会计、财务处副科长,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助理、委托业务部副总经理、信托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