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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3:22:21  证券时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会议于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郭锦地董事因病未能出席,全权委托吴小敏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同意《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同意《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工业用地的议案》,即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万元购买位于厦门市海沧开发区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并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