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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5-01-19 12:40:52  上海证券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99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59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8月8日
    ●除息日:2003年8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14日
    根据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7月1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03年8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1,422,143,800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9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元;国家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元。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8月8日
    本次除息日为:2003年8月11日
    本次发放日为:2003年8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海机场(600009)”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62688899-44169
    传真:(021)6268173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