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重要事项 七、财务报告 八、备查文件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王立军董事、 谭礼宁董事授权李桂荣董事长行使其权利。公司董事长李桂荣、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 裁孙玉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竹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本半 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法定名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SINGTAO BREWERY COMPANY LIMITED 2、公司股票上市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编号:600600;股票简称:青岛啤酒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编号:0168;股票简称:青岛啤酒 3、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登州路56 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邮政编码:266071 互联网址:http://www.tsingtao.com.cn 电子信箱:info@tsingtao.com.cn 4、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5、董事会秘书:袁璐 证券事务代表:张瑞祥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603 室 电话:(0532)5713831;传真:(0532)5713240 电子信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6、选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网址:http://www.sse.com.cn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青啤大厦董事会秘书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 比年初数增 减(%) 流动资产 3,256,225,090 2,813,639,850 15.73% 流动负债 4,907,047,096 4,926,819,520 -0.40% 总资产 9,398,635,962 8,938,615,600 5.1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094,128,169 3,197,353,602 -3.23% 每股净资产 3.09 3.20 -3.4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01 3.11 -3.22% 项目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净利润 116,403,284 122,819,239 -5.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4,854,085 129,867,763 -3.86% 每股收益 0.1164 0.1228 -5.21% 净资产收益率(%) 3.76% 3.84% -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590,061 714,657,825 3.49%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补贴收入 23,285,609 2、营业外收支净额 -31,736,410 合计 -8,450,801 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人民币千元) 项目 国内会计准则 净利润 116,403 差异说明: 2003年1-6月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 116,403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a) -5,740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冲回及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 商誉及负商誉摊销的调整(b) -6,068 附属公司获豁免偿还欠款(c) 238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递延税项及商誉摊销(d) -393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费用(e) 3,549 其它 780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股东应占盈利 108,769 项目 境外会计准则 净利润 108,769 差异说明: 2002年1-6月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 122,819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a) -5,740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冲回及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 商誉及负商誉摊销的调整(b) -5,582 附属公司获豁免偿还欠款(c)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递延税项及商誉摊销(d) -286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费用(e) 其它 1,820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股东应占盈利 113,031 (a)由于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所编制的一九九三年财务报表采用 了不同的外币汇率,所以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外币列账的固定资产的成 本产生了差异,以令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财务报表需于本期多提约人民币5,740,000 元的折旧费用(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740,000 元)。 (b)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在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权益时所付出的成本 低于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时,有关差异应按10 年的期限摊销计 入损益。在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下,本集团投资成本与本集团应占被投资单位可分离净 资产之公允价值的差额须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摊销。就两准则不 同的会计处理须减少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本期净利润约人民币6,068,000 元(二零 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582,000 元)。 (c)于本期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获债权人豁免偿还欠款约为人民币238,000 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没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之财务报表 中,该等豁免须作为资本公积记账。但在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下,该项豁免偿款 须作为其它收入。 (d)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第12 号「利得税」的新修定会计政策(于二零零三年一 月一日起或以后开始之期间生效) ,递延所得税必须采用负债法就资产负债之税基与 它们在财务报表之账面值两者之短暂时差作全数拨备。采纳新订之会计准则第12 号对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会计影响主要在于收购兼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在A 股及H 股财务报 表显示不同的公允值所引伸的时差相应的递延税项准备及商誉项目作出的调整。构成 会计政策之变动并已追溯应用,故比较数字已重列以符合经修订之政策。 另外由于商誉金额作出了改变,本期间的摊销金额亦与A 股有所分别。 (e)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H 股股东,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 (ANHEUSERBUSCHINTERNATOINAL HOLDINGS INC.) (“A-B 公司”)签订一份《战略性投 资协议》,由二零零三年开始分三部份向A-B 公司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 1,416,195,000 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0 元) ,可转换为本公司新增308,2 19,178 股的H 股。有关根据债券本金计提支付的利息费用亦需在转股时全额由A-B 公 司返还予本公司。 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第一部份及第二部份的债券已发给A-B 公司,总认购金 额合共约为907,920,000 港元(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 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 定,该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团的负债而相应的利息费用将按权责发生制作预提并冲 减A-股报表的利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该部份强制性可转股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 团的股东权益作会计处理,而该债券引伸由本公司支付而按制定会全数由A-B 公司于 转股时返还的利息费用以其现金现值记录为递延财务收入。就两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 须增加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549,000 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 无);并增加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净资产约人民币939,360,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无)。 三、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未有变动。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06,058 户,其中A 股股东105,306 户。 3、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人 持股种类 报告期末持股数 (股) 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国有股东 399,820,00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外资股东 292,682,380 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外资股东 45,000,000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法人股东 29,250,000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法人股东 19,080,000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公众股 5,395,194 青岛华青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000,000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公众股 4,782,726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公众股 4,599,131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公众股 4,192,358 持有人 占总股本比例 报告期内股份增 (%) 减(股) 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9.98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9.27 1,470,000 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50 -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2.93 -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1.91 -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0.54 - 青岛华青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0.50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0.48 -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0.46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0.42 -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变动,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的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股 份没有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况。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和通乾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同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以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10 名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无变动。 2、2003 年6 月17 日,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祖江先生为职工代表出任的本 公司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2003 年上半年本公司贯彻落实“系统整合,机制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结构调 整,做强做大,再创新百年辉煌”的工作方针,努力克服“非典”对市场销售所造成 的严重冲击,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取得了产销量、销售收入、出口创汇等方面的持续 增长,保持了国内最大的啤酒生产和销售商的领先地位。 由于“非典”的影响,上半年全国啤酒总产量共完成1196 万千升,同比仅增长 0.6%。本公司通过积极进行市场、品牌、产品结构等方面的整合及营销策略的调整, 将销售市场由餐饮场所不断向社区、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市场延伸,上半年共实现啤 酒产销量165 万千升,同比增长8%,青岛啤酒主品牌销量也实现了51 万千升,同比增 长14%。但由于“非典”对毛利率较高的高档市场的影响要大于中低档消费市场以及大 麦涨价导致的成本上升因素,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5.2%。 本公司上半年产品出口在克服重重困难的背景下又取得长足发展,上半年共出口 啤酒4.7 万千升,同比增长90%,其中在台湾地区的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实现销量2.9 万千升,已成为公司的又一个效益增长点。 本公司与A-B 公司结为战略联盟后,双方正积极致力于“最佳实践经验”的交 流,上半年已就品牌管理、财务管理、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内容展开了多 项交流活动,这对于本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将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财务状况分析 本公司向A-B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中的首两批债券,共1.164 亿美元现金已于 4 月1 日到达本公司账户。在新的投资项目未确定之前,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用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6 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节省财务费用1, 600 万元人民币。其它财务指标无重大变化。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01 年增发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7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实收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728,570 元。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报告期末募集资 资额 金实际投入 收购上海嘉酿75%外方投资者股权项目 15,375 15,375 收购五星公司62.64%外方投资者股权和 三环公司54%外方投资者股权项目 18,624 18,624 青岛啤酒二厂纯生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 6,800 5720 西安公司年产5万吨纯生啤酒生产线技改 项目 12,000 0 马鞍山公司年产10万吨啤酒一期技改项 目 7,700 7,700 珠海公司年产15万吨啤酒一期10万吨技 改项目 5,800 5,800 三水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一期15万吨技 改项目 9,000 9,000 公司电子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1,000 835 合计 76,299 63,054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名称 已投入资金比例 (%) 收购上海嘉酿75%外方投资者股权项目 100 收购五星公司62.64%外方投资者股权和 三环公司54%外方投资者股权项目 100 青岛啤酒二厂纯生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 84 西安公司年产5万吨纯生啤酒生产线技改 项目 -- 马鞍山公司年产10万吨啤酒一期技改项 目 100 珠海公司年产15万吨啤酒一期10万吨技 改项目 100 三水公司年产20万吨啤酒一期15万吨技 改项目 100 公司电子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84(已完成) 合计 82.6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719 万元,暂时用于公司流 动资金周转,西安公司纯生项目因当地市场前景因素尚未动工,其余项目已全部竣工 投产并产生效益。 4、下半年业务展望 董事会认为,近年来中国啤酒市场发展态势表明:中国啤酒市场将逐步走向强强 联合、中外联合之路,国际化、集约化将为啤酒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质的飞跃。 本公司与A-B 公司的战略联盟已先行一步,我们将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双方的资 源优势,不断发展壮大青岛啤酒,保持和扩大在中国市场的领先地位。 尽管“非典”因素对公司完成全年的经营目标造成了巨大困难,但公司管理层和 广大员工有决心和信心,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齐心协力,奋发进取,尽 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全年的经营目标,向青岛啤酒百年华诞献礼。 六、重要事项 1、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将不会就截至2003 年6 月30 日止的6 个月派发 中期股利。 2、本公司2002 年度股东年会通过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股利现金人 民币0.16 元,另派发青啤百年特别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06 元,共计人民币0.22 元 (A 股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03 年7月18 日前实施完毕。 3、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2001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青岛市光明总公司诉本公司违反经销合同 案,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2)本公司诉青岛宏隆商贸有限公司(“宏隆公司”)购销纠纷一案已由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宏隆公司及其股东共同向公司给付购销啤酒欠款15,1 05,047 元,该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事项 (1)2003 年1 月13 日,本公司与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福州 外方股东”)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4,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福州外方 股东持有的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24%的股权。 (2)2003 年1 月20 日,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宝啤股份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由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以零租金 租赁经营宝啤股份公司除流动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 (3)2003 年1 月28 日,本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签订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对集团公司在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扬州 公司”)中持有的80%股权进行受托管理,集团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提出要求时,将其 持有的扬州公司80%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 5、本公司根据与A-B 公司签署的《战略性投资协议》,已于2003 年4 月1 日向 A-B 公司指定的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BIH”)发行了总计三批可转换 债券中的首两批债券,A-B 公司为此支付了1.164 亿美元(折合约9.08 亿港元)现 金,于当天到达本公司账户。2003 年7 月2 日,本公司在香港将已向ABIH 发行的可 转换债券中的价值28,080 万港元的第一批债券,转成本公司新发行的6,000 万股H 股 股份,转股价为4.68 港元/股,同时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000 万股。A-B 公司加 上原先持有的4,500 万股本公司H 股股份,现时已持有本公司9.9%的股份。 6、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7、本公司于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 8、本公司2002 年度股东年会已聘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 会计年 度境内审计师,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 会计年度国际审计师。 9、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购回及注销其任何上市股份,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 无购买或再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10、其他重要事项信息索引 (1)2003 年1 月24 日,公布2003 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3 年内 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03年4月3日,公布2002年度报告摘要、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年会的通告。 (3)2003年4月30日,公布2003年第1季度报告。 (4)2003年5月20日,公布200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5)2003年6月24日,公布2002年度A股现金红利派发公告。 (6)2003年6月27日,公布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向ABIH发行6000万股新 H股股份,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修改公司章程,接纳伯乐思先生(Mr. Steph en J.Burrows)董事候选人及楚振刚先生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布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接受提名雷纳德先生(Mr.David Andrew Re naud)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确认黄祖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 出任的监事,建议修改公司章程。 公布关于召开200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7)2003年7月4日,公布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司因ABIH行使第一批可转 换债券的转换权而使总股本增加至106,000万股。 上述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 sse.com.cn上。 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A股财务报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附注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 1,070,828,579 854,370,803 短期投资 40 66,450,000 76,640,000 应收票据 7 65,364,120 65,899,125 应收账款 9,40 213,203,873 167,721,734 其它应收款 10,40 279,007,068 241,222,559 预付账款 11,40 170,522,312 170,229,496 存货 12 1,373,228,729 1,223,807,108 待摊费用 13 17,620,409 13,749,025 流动资产合计 3,256,225,090 2,813,639,85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14 (88,276,476) (120,157,680) 长期债权投资 15 33,950,723 34,366,631 长期投资合计 (54,325,753) (85,791,04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6 8,354,061,509 8,291,501,409 减:累计折旧 16 (3,182,666,219) (2,988,783,365) 固定资产净值 16 5,171,395,290 5,302,718,044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 (111,308,623) (98,326,802) 固定资产净额 5,060,086,667 5,204,391,242 在建工程 17 352,535,472 213,423,273 固定资产清理 1,951,485 601,595 固定资产合计 5,414,573,624 5,418,416,110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8 706,924,958 716,614,284 长期待摊费用 19 6,328,543 6,826,905 长期应收账款 9,40 63,808,142 63,808,142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777,061,643 787,249,33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5,101,358 5,101,358 资产总计 9,398,635,962 8,938,615,600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 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附注 (未经审计)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 1,724,548,528 2,669,481,347 应付票据 21 504,468,005 435,628,227 应付账款 22,40 788,632,734 651,512,581 预收账款 22,40 158,751,395 147,982,572 应付工资 12,430,865 12,502,898 应付福利费 16,254,236 19,559,986 应付股利 38 149,200,576 - 应交税金 23,37 238,534,651 119,487,658 其它应付款 22,40 782,898,553 711,642,115 其它应交款 8,051,389 2,774,498 预提费用 24 149,080,509 46,193,2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 76,182,615 110,054,376 一年内到期的可换股债券 25 298,013,040 - 流动负债合计 4,907,047,096 4,926,819,52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0 86,332,902 90,643,520 可换股债券 25 665,562,456 - 长期负债合计 751,895,358 90,643,520 负债合计 5,658,942,454 5,017,463,040 少数股东权益 645,565,339 723,798,958 股东权益: 股本 26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27 1,576,209,250 1,575,971,750 盈余公积 28 292,224,158 292,224,158 其中:公益金 129,569,582 129,569,582 未分配利润 29 225,231,761 328,828,477 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额 463,000 329,217 股东权益合计 3,094,128,169 3,197,353,602 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 9,398,635,962 8,938,615,600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 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附注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 281,686,716 279,656,206 短期投资 40 958,669,041 307,325,817 应收票据 7 9,650,237 71,100,000 应收股利 8 63,650,000 10,675,440 应收账款 9,40 300,442,641 175,696,705 其它应收款 10,40 272,537,416 543,500,751 预付账款 11,40 20,432,263 25,684,354 存货 12 274,995,509 269,435,098 待摊费用 13 3,406,377 3,630,557 流动资产合计 2,185,470,200 1,686,704,92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14 1,546,256,011 1,627,507,671 长期债权投资 15 33,947,723 34,363,631 长期投资合计 1,580,203,734 1,661,871,30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6 1,969,689,940 1,976,907,517 减:累计折旧 16 (993,850,217) (948,475,228) 固定资产净值 16 975,839,723 1,028,432,28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 (2,950,331) (8,0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972,889,392 1,020,432,289 在建工程 17 80,329,259 70,009,020 固定资产清理 491,019 - 固定资产合计 1,053,709,670 1,090,441,309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8 149,934,703 152,167,569 长期待摊费用 19 2,779,800 2,980,400 长期应收账款 9,40 63,808,142 63,808,142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216,522,645 218,956,11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5,101,358 5,101,358 资产总计 5,041,007,607 4,663,075,008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附注 (未经审计)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 280,000,000 946,000,000 应付票据 21 50,310,000 124,375,903 应付账款 22,40 162,980,490 97,174,668 预收账款 22,40 46,115,196 42,701,886 应付福利费 (11,091,813) (11,579,431) 应付股利 38 132,217,800 - 应交税金 23,37 30,858,163 (3,180,514) 其它应付款 22,40 157,587,244 139,991,434 其它应交款 2,396,058 97,016 预提费用 24 23,898,637 10,383,5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 32,563,485 35,515,661 一年内到期的可换股债券 25 298,013,040 - 流动负债合计 1,205,848,300 1,381,480,14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0 44,094,000 48,218,934 可换股债券 25 665,562,456 - 长期负债合计 709,656,456 48,218,934 负债合计 1,915,504,756 1,429,699,074 股东权益: 股本 26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27 1,625,948,350 1,625,710,850 盈余公积 28 224,236,461 224,236,461 其中:公益金 97,483,620 97,483,620 未分配利润 29 275,318,040 383,428,623 股东权益合计 3,125,502,851 3,233,375,934 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 5,041,007,607 4,663,075,008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主营业务收入 30,40 3,835,462,035 3,516,728,143 减:主营业务成本 30,40 (2,287,661,341) 2,071,867,79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1 (402,299,699) (363,607,608) 主营业务利润 1,145,500,995 1,081,252,736 加:其它业务利润 32 7,245,433 9,374,039 减:营业费用 (595,009,036) (502,248,381) 管理费用 (306,936,162) (305,377,759) 财务费用净额 33 (67,001,909) (73,641,850) 营业利润 183,799,321 209,358,785 加:投资收益 34 9,423,557 10,587,691 补贴收入 35 23,285,609 21,228,045 营业外收入 36 3,679,454 2,983,192 减:营业外支出 36 (35,415,864) (31,259,761) 利润总额 184,772,077 212,897,952 减:所得税 37 (54,915,143) (58,407,173) 减:少数股东损益 (13,453,650) (31,671,540) 净利润 116,403,284 122,819,239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08,828,477 179,964,360 以前年度调整 39 220,000,000 110,000,000 初未分配利润,重报 328,828,477 289,964,360 可分配利润 445,231,761 412,783,599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 - 提取公益金 - -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45,231,761 412,783,599 减:股利分配 38 (220,000,000) (11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25,231,761 302,783,599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主营业务收入 30,40 1,291,348,729 1,116,402,507 减:主营业务成本 30,40 (803,176,045) (669,292,95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1 (65,819,398) (67,241,967) 主营业务利润 422,353,286 379,867,589 加:其它业务利润 32 673,915 1,375,329 减:营业费用 40 (165,885,244) (119,663,855) 管理费用 (106,062,645) (125,519,673) 财务费用净额 33 (23,682,974) (29,630,675) 营业利润 127,396,338 106,428,715 加:投资收益 34 6,944,508 45,154,672 营业外收入 36 600,783 175,148 减:营业外支出 36 (3,540,528) (8,611,143) 利润总额 131,401,101 143,147,392 减:所得税 37 (19,511,684) (25,672,885) 净利润 111,889,417 117,474,507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63,428,623 204,825,341 以前年度调整 39 220,000,000 110,000,000 期初未分配利润,重报 383,428,623 314,825,341 可分配利润 495,318,040 432,299,848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 - 提取公益金 - -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95,318,040 432,299,848 减:股利分配 38 (220,000,000) (11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75,318,040 322,299,848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a)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c)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11,357,3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643,611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1,294,288 现金流入小计 4,786,295,2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79,332,5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9,078,0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7,061,753)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1,232,851) 现金流出小计 (4,046,705,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590,0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50,000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130,945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6,019,831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22,176 现金流入小计 44,422,952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69,496,814)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4,044,001)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1,724) 现金流出小计 (314,492,5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069,5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500,000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963,575,496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467,712,873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51,694 现金流入小计 2,462,740,06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456,615,673)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12,944,044)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96,421) 现金流出小计 (2,686,956,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216,07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1,0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153,363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附注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33,407,2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760,074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471,426 现金流入小计 4,386,638,7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53,510,2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8,563,7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4,433,622)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5,473,403) 现金流出小计 (3,671,980,9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657,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13,412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31,266,477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06,587 现金流入小计 53,886,476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67,160,65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7,479,847)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5,490) 现金流出小计 (376,525,9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639,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942,000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75,416,393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16,331 现金流入小计 1,887,674,72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826,229,274)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7,409,674)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0,663) 现金流出小计 (1,914,479,6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04,88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6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5,232,037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a)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6,403,284 122,819,239 少数股东损益 13,453,650 31,671,540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6,055,123 52,240,904 固定资产折旧 231,937,215 222,598,253 无形资产摊销 10,980,709 8,731,0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81,584 799,280 预提费用增加 102,887,247 95,746,130 待摊费用增加 (3,871,384) (9,626,979) 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 4,457,218 1,014,066 财务费用 67,001,909 73,641,850 投资收益 (9,423,557) (10,587,691) 存货的增加 (150,274,518) (36,661,089) 递延税款借项减少 - 2,974,5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72,679,018) (259,335,73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71,780,599 418,632,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590,061 714,657,825 (b)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豁免 237,500 49,159 (c)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 981,730,863 867,342,11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08,185,154) (485,906,34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25,588,563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53,980,909) (16,203,7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153,363 365,232,037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a)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c)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56,997,8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662,630 现金流入小计 1,510,660,4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31,849,67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749,9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003,282)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149,196) 现金流出小计 (1,281,752,0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08,4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127,065,440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591,628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684,816 现金流入小计 165,341,884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7,467,97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4,344,001)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640,000) 现金流出小计 (576,451,9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1,110,0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963,575,496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40,000,000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1,203,575,49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13,111,532)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5,231,769) 现金流出小计 (1,018,343,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32,19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0,510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附注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1,341,0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77,207 现金流入小计 1,360,818,2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3,426,5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9,426,7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1,211,486)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671,950) 现金流出小计 (1,256,736,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81,5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利益所收到的现金 14,370,000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10,148,236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929,259 现金流入小计 33,447,495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8,996,47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7,449,847)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出小计 (86,446,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98,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41,605,393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741,605,39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585,997)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0,155,919) 现金流出小计 (730,741,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63,47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6,9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983,149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a)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1,889,417 117,474,507 计提资产减值淮备 26,237,947 24,271,270 固定资产折旧 59,698,823 59,195,206 无形资产摊销 2,313,199 2,311,80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0,600 153,799 预提费用增加 13,515,120 47,464,294 待摊费用减少 224,180 1,845,112 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 682,208 204,137 财务费用 23,682,974 29,630,675 投资收益 (6,944,508) (45,154,672) 存货的(增加)减少 (5,560,411) 37,325,784 递延税款借项减少 - 2,974,5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4,009,470) (219,845,5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6,978,325 46,230,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08,404 104,081,513 (b)本公司并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c)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3,686,716 177,004,28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7,656,206) (104,803,53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23,000,000) (10,217,6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0,510 61,983,149 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财务负责人:孙玉国 会计主管:于竹明 附注为本会计报表之组成部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会计报表附注 1 公司组织及经营活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意见》以及其它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 规章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成立,并于一九九五 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取得按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发行的H股 自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而A股则自一九九三 年八月二十七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安海斯- 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NHEUSE R - BUSCH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A-B 公司”) 签订一项《战略性投资协 议》,本公司将分期向A-B 公司发行强制性转股的可换股公司债券,作价共约港币1, 416,195,000 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0 元);全数换股后A-B 公司将持有本公 司约27%的股权。其中,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收到A-B 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可换股债 券的部份款项合共907,920,000 港元(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 元),并于本报告期 后转为股本。其余约508,275,000 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00 元)预计可于下半 年及二零零四年间收到。此等融资安排可减低本集团营运资金为负数的情况。详情请 参阅附注20 及25。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啤酒。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生产 和销售及国内啤酒贸易。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主要收购事项已详列于本报告附注5。 2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度》及其相关规定编制。 (b)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本公司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进行评估的部份资 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评估值入账外,各项资产均以在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 成本为计价原则。 (d)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业务核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会计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外币业 务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或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为人民币入账。于 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基准汇价 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损益除了和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因专门外币资金借贷相关 的汇兑损益将资本化外,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均按资产负债表报告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基准汇价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金额 确认;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按年度平均汇价折算,由此折算产生的差异列入折算后资产 负债表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内。 (e) 采用的会计准则 于本期内,本集团提早采纳由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03]12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2003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 会计年度生效。 财会[2003] 12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3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企 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财务报表调整,及对财务报表授权发行日期和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之披露。其中,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建议派发予股东之股息,企业不应于资 产负债表日将其确认为负债。本集团会计政策之变更及采纳此等新政策对此会计报表 并未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f)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存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而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g)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为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委托金融机构向其它单位贷出的款项, 并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对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停止继续计提 利息,并冲回己计提的利息。期末如有迹象表明, 委托贷款本金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 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淮备。 (h) 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按期末应收款余额(包括应收关联 方金额)之可回收性计提坏账准备。管理层采用账龄分析法及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 位的财务及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地估计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分为专项坏账准备及一般坏 账准备。 专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对各重大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将综合考虑 此账款的账龄、债务单位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账款的当期回收情况及 期后回收情况等,从而进行坏账准备的估计。 对账龄一年至二年及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按个别情况计提50%及100%的一般性 坏账准备。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 低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确认为坏账,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i)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包装物、辅料及低值易耗品和产成品。 期末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较低者计价。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包括所 有的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地点及状态的其它相关成本;在产品及产 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工资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费用。可变现净值按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 费用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低值易耗品及部份包装物按1-5 年使用年限采用直线 法摊销列作当年生产费用。 存货一经出售,其账面价值在相应收入的确认期间内即被确认为成本。存货跌价 减值或存货损失的金额在减值或损失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若此后存货的净变现价 值有所增加,则应将以前已确认的存货减值转回,并于转回当期作为费用的减少。 存货的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j)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i)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被投资 单位的投资虽占该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 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 投资外,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 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 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 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ii)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 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 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 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 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本公司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iii)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公司股权 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直线法按10 年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以投资成本入账。长期债券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 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 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长期债券投 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在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投资 收益。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并且有关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本集团按可 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k) 固定资产及折旧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为 (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土地使用权)、机器、机械、运输工 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及工具等。 (2) 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 元以上不属于生产主要设备 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重估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实际成本包括购价和相关的税费 以及将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重估价值为本公司改组为股份 制公司时由原有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原有股东所同意而经中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批准的评估价入账。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日常维修及保养支出于发生当年度 予以费用化;具有未来经济效益的重大改良及更新支出则予以资本化。 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计算并考虑了3%的残值后(除土地 使用权外) ,按下列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土地使用权) 20-50年 2%-5% 机器设备 10-14年 7.1%-10% 运输设备 5-12年 8.3%-20% 其它设备 5-10年 10%-20% 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净残值系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 限的部份所对应的价值。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 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份,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 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固定资产处置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 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年度损益。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 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将 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在实质上已经 不能再带来经济利益时,予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l)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房屋建筑物、安装及调试中的机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支 出作为工程成本入账。该等成本包括采购成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 调试期间的有关专门借款所发生而能够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于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展工程的;在性能上及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的;以及其它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对于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m)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 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一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费用。 专门借款,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因专项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 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1)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已发生;2) 借款费用已发生及3)专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予以资本化,并于该等资 产达到其预定的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必要进行的活动完成时停止资本化。 借款费用中的每期利息费用,按当期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相关借 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不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的范围内,确定资本 化金额。 (n)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及专有技术等。 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 价款作为实际成本,于开始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 权期限摊销。利用土地建造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 本。 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专有技术,其实际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 律师费用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 费用。本集团的专有技术是于控股子公司重组时,由少数股东作为资本投入。此专有 技术按照控股子公司及各股东议定之金额入账,并按照其预计经济利益,估计为10 年 的有效期内以直线法摊销。 商标主要包括本集团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重组时,由原有股东作为资本投入 的“青岛啤酒”商标。该商标是以中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定的评估值入账,采用 直线法按40 年摊销。 其它商标是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时取得,按照其收购时价值入账,并按其估计之使 用年限由5 至10年不等摊销。 本集团定期检查各无形资产预计的未来经济获利能力。当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已 经发生减值时,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o)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已经支出但 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其它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核 算。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对采用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所实际发生的改良支 出,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它长期待摊费 用在其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损益。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p) 可换股债券 可换股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 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 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当可转换股债券 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份或资本时,应按其账面价值结转; 可换股债券账面价值与可转换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若适用)后的余额, 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q)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而须由企业承担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有关负债。 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 的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它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以不 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的金额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r) 收入确认的方法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i)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系指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是于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且不再对该产 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同时与销售该产 品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使用本集团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s)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所得税是根据会计报表所列示的税前利润,调整不须缴纳税金或不可扣除 的各项收支项目,并考虑所有的税赋优惠后按适用税率计算。 本集团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债务方法核算,按于本 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税款。递延税款以债务法核算,对时 间性差异按现行适用的税率调整期末累计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对递延税款资产,除对其中将于近期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可以抵减时予以 确认外,其余的均在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 (t) 利润分配 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和股利的支付,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之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i) 弥补亏损; (ii) 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 (iii) 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作为公益金; (iv)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v) 支付股利。 本公司章程及国家财政部财会字1995[31]号文件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 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章程,本 公司派发股利乃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和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之财务报表之可供 分配利润之较低者为支付基础。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 号文规范了企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财务报表调 整,及对财务报表授权发行日期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披露,其中,对于资产负债 表日后建议派发予股东之股息,企业不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将其确认为负债。该准则也 要求,如果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有事件显示企业持续经营之假设不再适合,企业不应按 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财务报表。该等会计政策之改变已追溯至以前年度。 (u)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或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本集 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应当变更会计政 策。 变更会计政策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除非产生的与以前年度相关的累计影响数无 法合理地确定,则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如果经营活动中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某些会计报表项目不能精确地计量, 而 只能加以估计,此外,如果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 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会计估计变更时,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 行处理。 (v)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相应期间的收入、成本、利 润纳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 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少 数股东权益指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 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且由此产生的差异对 合并报表影响较大时,按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予以调整。 3 非货币性交易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发生其它重大非 货币性交易。 4 季节性、周期性收入说明 每年的夏季及秋季(5 月至10 月)为啤酒销售的旺季,其销售量一般为淡季期间 (11 月至明年4月)的1 至2 倍。 5 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 (a)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主要控股子公司资料如下: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已成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名称 注册及主要 注册资本 经营地点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人民币 200,000,000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 中国珠海 人民币 60,000,000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 中国三水 人民币 41,335,505 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 中国郴州 人民币 70,000,000 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 中国黄石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应城)有限公司 中国应城 人民币 5,000,000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美元 30,000,000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人民币 20,000,000 青岛啤酒华东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人民币 100,000,000 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人民币 3,000,000 青岛啤酒华东南京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南京 人民币 1,000,000 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人民币 50,000,000 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 中国芜湖 人民币 20,000,000 青岛啤酒(马鞍山)有限公司 中国马鞍山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美元 36,640,000 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 中国寿光 人民币 60,606,060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 中国潍坊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安丘)有限公司 中国安丘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 中国平度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徐州)有限公司 中国沛县 人民币 39,336,899 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 中国彭城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薜城)有限公司 中国薛城 人民币 45,000,000 青岛啤酒(滕州)有限公司 中国滕州 人民币 15,000,000 青岛啤酒(台儿庄)麦芽有限公司 中国台儿庄 人民币 5,000,000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北京三环公司」) 中国北京 美元 28,900,000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人民币 862,000,000 青岛啤酒(福洲)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美元 26,828,100 青岛啤酒(廊坊)有限公司 中国廊坊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西安 人民币 222,200,000 青岛啤酒渭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渭南 人民币 50,000,000 青岛啤酒(鞍山)有限公司 中国鞍山 人民币 50,000,000 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 中国鸡西 人民币 20,000,000 青岛啤酒(密山)有限公司 中国密山 人民币 20,000,000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中国哈尔滨 人民币 22,000,000 青岛啤酒(蓬莱)有限公司 中国蓬莱 人民币 37,500,000 青岛啤酒(荣城)有限公司 中国荣城 人民币 20,000,000 青岛啤酒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34,610,000 青岛啤酒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1,320,000 青岛啤酒(平原)有限公司 中国平原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 中国日照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 中国菏泽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中国武汉 人民币 1,000,000 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重庆 人民币 7,000,000 青岛啤酒(台州)有限公司 中国台州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500,000 青岛啤酒(汉中)有限公司 中国汉中 人民币 29,410,000 青岛啤酒(斗门)麦芽有限公司 中国珠海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中国泸州 人民币 111,110,000 青岛啤酒(南京)有限公司 中国南京 美元 5,000,000 青岛啤酒(宿迁)有限公司 中国宿迁 人民币 10,000,000 北京青岛啤酒北方销售公司 中国北京 人民币 29,980,000 哈尔滨东北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哈尔滨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崂山)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16,635,592 青岛啤酒(滕州)淮海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滕州 人民币 500,000 青岛啤酒(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太仓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人民币 1,000,000 青岛啤酒华东苏州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苏州 人民币 3,000,000 青岛啤酒福州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人民币 2,000,000 青岛啤酒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成都 人民币 2,000,000 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 中国随州 人民币 24,000,000 青岛啤酒(天门)有限公司 中国天门 人民币 18,000,000 青岛啤酒(台州)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台州 人民币 6,800,000 青岛祥宏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1,000,000 青岛啤酒招商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2,000,000 郴州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郴州 人民币 1,000,000 青岛啤酒鲁中(潍坊)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潍坊 人民币 2,000,000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厦门 人民币 10,000,000 青岛啤酒(厦门)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厦门 人民币 1,000,000 控股子公司名称 本公司所占 权益比例(%)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 - 72.83%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 - 71.25% 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 - 84.36% 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 - 90.25% 青岛啤酒(应城)有限公司 - 90.25%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51% -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华东控股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 94.05%(b)(ii) 青岛啤酒华东南京销售有限公司 - 93.88% 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 - 90.25% 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 - 85.50% 青岛啤酒(马鞍山)有限公司 - 90.25%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75% - 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 99% -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 70% - 青岛啤酒(安丘)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徐州)有限公司 66% - 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 90% - 青岛啤酒(薜城)有限公司 85% - 青岛啤酒(滕州)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台儿庄)麦芽有限公司 - 86.20%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北京三环公司」) 54%(d) -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37.64% 25% 青岛啤酒(福洲)有限公司 75%(b)(i) - 青岛啤酒(廊坊)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76.10% - 青岛啤酒渭南有限责任公司 28% 54.79% 青岛啤酒(鞍山)有限公司 60% - 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密山)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蓬莱)有限公司 80% - 青岛啤酒(荣城)有限公司 70% - 青岛啤酒进出口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93.79% - 青岛啤酒开发有限公司 100% - 青岛啤酒(平原)有限公司 90% - 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 90% - 青岛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51% 44.22% 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台州)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100% - 青岛啤酒(汉中)有限公司 - 50.23% 青岛啤酒(斗门)麦芽有限公司 - 90.25%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55% - 青岛啤酒(南京)有限公司 75% - 青岛啤酒(宿迁)有限公司 95% - 北京青岛啤酒北方销售公司 80% 14.25% 哈尔滨东北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85% 14.25% 青岛啤酒(崂山)有限公司 50% 46.90% 青岛啤酒(滕州)淮海销售有限公司 - 90.00% 青岛啤酒(苏州)有限公司 10% 85.50% 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公司 - 94.05%(b)(ii) 青岛啤酒华东苏州销售有限公司 - 76.10% 青岛啤酒福州销售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60% 30% 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 - 85.50% 青岛啤酒(天门)有限公司 - 85.50% 青岛啤酒(台州)销售有限公司 - 48.45% 青岛祥宏商务有限公司 95% - 青岛啤酒招商物流有限公司 51% - 郴州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 94.69% 青岛啤酒鲁中(潍坊)销售有限公司 - 90.30%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80% - 青岛啤酒(厦门)销售有限公司 - 40%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应城)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啤酒生产及销售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华东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华东南京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马鞍山)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安丘)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徐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薜城)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滕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台儿庄)麦芽有限公司 国内麦芽制造及贸易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北京三环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福洲)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青岛啤酒(廊坊)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渭南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鞍山)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密山)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蓬莱)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荣城)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进出口有限公司 进出口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开发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平原)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台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汉中)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青岛啤酒(斗门)麦芽有限公司 国内麦芽制造及贸易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南京)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青岛啤酒(宿迁)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北京青岛啤酒北方销售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哈尔滨东北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崂山)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青岛啤酒(滕州)淮海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苏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贸易 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华东苏州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福州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天门)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台州)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祥宏商务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 青岛啤酒招商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服务与管理 郴州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鲁中(潍坊)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青岛啤酒(厦门)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新收购/成立的控股子公司的资料如 下: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成立/收购日期 成立和营运 地点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一月 中国青岛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二零零三年一月 中国宝鸡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注册和实收资本 本公司 所应占权益 的比例(%)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00 - 52.25%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人民币 1,000,000 30% 53.27%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仓储、加工、运输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i) 于二零零三年一月,本公司与青岛啤酒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公司”)合资成 立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公司”),宝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000 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00 元,占宝鸡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西安 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00,000 元,占宝鸡公司注册资本的70%。 西安公司与第三方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宝啤公司”)签订一租赁合同,由宝 啤公司将其除流动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以零租赁费方式租赁予宝鸡公司以从事啤酒生 产业务。租赁期间,宝鸡公司需负责有关的营运成本。 (b) 本公司所持以下控股子公司的权益于本期内产生变动如下: (i) 于二零零三年三月,本公司与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达成协议, 以约人民币40,040,000 元购入其在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公司”)拥有的2 4%股权。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占福州公司注册资本由51%增加至75%。 (ii) 于二零零三年一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将其于青岛 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公司各10%之股权分别以人民 币300,000 元及人民币100,000 元转让另一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芜湖) 有限公司。是 次股权转让令本公司对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 公司之间接权益由94.53%减少至94.05%。 (c)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资料如下: 联营公司名称 注册及主要经 注册资本 营地点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中国扬州 人民币 5,000,000 青岛啤酒朝日饮品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 人民币 70,000,000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沈阳 人民币 2,000,000 联营公司名称 本集团所占 权益比例(%)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20% - 青岛啤酒朝日饮品有限公司 - 37.52%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30% - 联营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期末投资余额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及销售啤酒 - 青岛啤酒朝日饮品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及销售茶饮料 人民币 19,736,570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啤酒贸易 人民币 657,794 联营公司的经营结果如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盈利有重大影响,在编制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已作权益法处理。 (d) 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本公司与EVG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VG 公司)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EVG 公司将以现金5,787,000 美元为代价收购北京三环公司25%股权。交易 完成后本公司仍将拥有北京三环公司29%股权。于二零零二年度EVG 公司向本公司提出 延缓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双方协商同意在EVG公司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该股权由本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由于EVG 仍未支付该等股权转让款,因此于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中,仍以本公司占北京 三环公司54%权益为原则作为编制基准。 (e) 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的子 公司)与泰联酿造(开曼群岛)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由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6, 000,000 元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南宁万泰啤酒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并改名为青岛啤酒 (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相关的股权出让手 续尚未办妥,而本公司亦未就该投资予以入账。 6 货币资金 (a) 集团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原币值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现金 5,934,943 人民币银行存款 1,038,123,971 小计 1,044,058,914 外币存款 - 美元 3,209,850 8.273 26,555,827 - 港元 201,458 1.061 213,838 货币资金合计 1,070,828,579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币值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现金 2,472,224 人民币银行存款 825,140,895 小计 827,613,119 外币存款 - 美元 3,206,774 8.277 26,544,044 - 港元 201,338 1.061 213,640 货币资金合计 854,370,803 (b) 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原币值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现金 1,648,135 人民币银行存款 256,420,436 小计 258,068,571 外币存款 - 美元 2,855,017 8.273 23,618,145 货币资金合计 281,686,71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币值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现金 994,212 人民币银行存款 254,467,422 小计 255,461,634 外币存款 - 美元 2,923,001 8.277 24,194,572 货币资金合计 279,656,206 (c)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货币资金 1,070,828,579 942,642,241 减: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28,000,000 53,305,123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 35,509,153 21,995,000 1,007,319,426 867,342,118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货币资金 281,686,716 216,004,288 减: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28,000,000 28,000,000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 - 11,000,000 253,686,716 177,004,288 (d)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是本集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于银行存款帐户 的款项。 (e) 列示于本集团及本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没有任何3 个月以 上的定期存款、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或持有期限不超过3 个月的国债投资。 7 应收票据 集团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业承兑汇票 - 165,000 - 9,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65,364,120 65,734,125 9,650,237 62,100,000 65,364,120 65,899,125 9,650,237 71,100,000 以上承兑汇票均无用作质押。 8 应收股利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44,650,000 -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19,000,000 -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 10,675,440 合计 63,650,000 10,675,440 9 应收账款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352,726,335 305,797,788 减:坏账准备 (139,522,462) (138,076,054) 213,203,873 167,721,734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377,349,430 246,253,400 减:坏账准备 (76,906,789) (70,556,695) 300,442,641 175,696,705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a) 集团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202,956,455 57.54% (5,551,413) 2.74% 一至少于二年 37,456,099 10.62% (25,044,479) 66.86% 二至少于三年 15,734,405 4.46% (14,642,100) 93.06% 三年以上 96,579,376 27.38% (94,284,470) 97.62% 合计 352,726,335 100.00% (139,522,462) 39.5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125,195,693 40.94% (4,912,193) 3.92% 一至少于二年 56,665,486 18.53% (12,060,933) 21.28% 二至少于三年 19,219,656 6.29% (17,325,301) 90.14% 三年以上 104,716,953 34.24% (103,777,627) 99.10% 合计 305,797,788 100.00% (138,076,054) 45.15%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包括长期部份)前五名客户所欠金额 合计约为人民币116,153,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6,545,000 元),占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合计的27%(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单位及金 额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及 (未经审计) 长期应收账款 的比例(%) (未经审计) 青岛啤酒广州总经销公司(附注c及40) 92,560,810 21.15% 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1,245,784 2.57% 荔城镇金迎副食经营部 5,271,625 1.20% 长春鑫帝经贸易公司 3,972,318 0.91% 广州市白会区龙归鸿达经销部 3,102,323 0.71% 合计 116,152,860 26.54% 本集团于本期从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冲销确定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合共约人民币2 6,588,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3,691,000 元)。 (b) 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265,388,648 70.33% (3,200,263) 1.21% 一至少于二年 56,492,207 14.97% (21,059,809) 37.28% 二至少于三年 4,454,144 1.18% (3,467,412) 77.85% 三年以上 51,014,431 13.52% (49,179,305) 96.40% 合计 377,349,430 100.00% (76,906,789) 20.38%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131,063,361 53.22% (2,595,385) 1.98% 一至少于二年 47,579,232 19.33% (7,538,671) 15.84% 二至少于三年 6,902,579 2.80% (6,561,987) 95.07% 三年以上 60,708,228 24.65% (53,860,652) 88.72% 合计 246,253,400 100.00% (70,556,695) 28.65%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包括长期部份)前五名客户所欠金额 合计约为人民币126,245,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1,285,000 元),占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合计的27%(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 本公司于本期从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冲销确定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合共约人民币1 9,225,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3,588,000 元)。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单位及金 额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及 (未经审计) 长期应收账款 的比例(%) (未经审计) 青岛啤酒广州总经销公司(附注c及40) 92,560,810 20.02% 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1,245,784 2.43% 青岛啤酒(台儿庄)麦芽有限公司 8,711,942 1.88% 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6,992,430 1.51% 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 6,734,435 1.46% 合计 126,245,401 27.31% 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个别预计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此外,根据 以往经验及实际情况,一般对两年以上及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计提全 额坏账准备,对个别客户欠款预计可部份回收的金额,按预计未能回收部份计提准 备。对账龄一年至二年及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按个别情况计提50%及100%的一般性 坏账准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均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c) 于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与一名客户及一关联公司就合计人民币105,000,00 0 元,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达成一项还款协议。根据有关协议这一债务人及一 关联公司将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按八年分期归还整项欠款。同时,该还款协议由 关联公司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10,0 00,000 元及人民币83,000,000 元尚未清偿的应收账款分别包含于本集团及本公司的 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内。 10 其它应收款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附属公司款 - - 应收联营公司款 - 6,544 应收关联企业款 40,148,572 47,093,053 其它应收款 292,063,170 246,907,678 合计 332,211,742 294,007,275 减:坏账准备 (53,204,674) (52,784,716) 279,007,068 241,222,559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附属公司款 223,736,696 494,184,883 应收联营公司款 - 6,544 应收关联企业款 24,763,728 42,037,886 其它应收款 57,558,781 40,968,518 合计 306,059,205 577,197,831 减:坏账准备 (33,521,789) (33,697,080) 272,537,416 543,500,751 其它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a)集团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210,378,201 63.33% (1,186,944) 0.56% 一至少于二年 43,833,655 13.19% (7,448,475) 16.99% 二至少于三年 40,546,827 12.21% (24,257,780) 59.83% 三年以上 37,453,059 11.27% (20,311,475) 54.23% 合计 332,211,742 100.00% (53,204,674) 16.02%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84,015,583 28.58% (1,965,365) 2.34% 一至少于二年 134,380,896 45.70% (8,049,948) 5.99% 二至少于三年 37,797,353 12.86% (22,963,812) 60.76% 三年以上 37,813,443 12.86% (19,805,591) 52.38% 合计 294,007,275 100.00% (52,784,716) 17.95%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其它应收款前五名欠款单位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4, 633,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6,763,000元),占其它应收款的 35%(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其它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占其它应收账 其它应收账款 款总额的比例 金额 (%)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青岛啤酒(南宁)有限公司(见附注40(c)) 66,201,494 19.9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管理局 16,182,410 4.87%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13,000,000 3.91% 青岛啤酒(漳州)有限公司 11,500,000 3.46% 深圳友谊公司 7,748,917 2.33% 114,632,821 34.50% (b) 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225,556,324 73.70% - - 一至少于二年 39,602,844 12.94% (4,593,358) 11.60% 二至少于三年 14,855,040 4.85% (7,420,905) 49.97% 三年以上 26,044,997 8.51% (21,507,526) 82.58% 合计 306,059,205 100.00% (33,521,789) 10.95%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坏账准备 已计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比例(%) 一年以内 292,210,659 50.63% - - 一至少于二年 152,142,136 26.36% (5,643,697) 3.70% 二至少于三年 71,557,707 12.40% (17,609,375) 24.60% 三年以上 61,287,329 10.61% (10,444,008) 17.04% 合计 577,197,831 100.00% (33,697,080) 5.84%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其它应收款前五名欠款单位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4, 022,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58,784,000元),占其它应收款的 73%(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2%)。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其它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占其它应收账 其它应收账款 款总额的比例 金额 (%)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164,460,000 53.73% 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18,879,296 6.17%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管理局 16,182,410 5.2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13,000,000 4.25% 青岛啤酒(漳州)有限公司 11,500,000 3.76% 224,021,706 73.20% 本公司账龄一至三年的其它应收款中主要为应收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借款。本公 司在考虑各附属公司的营运情况后,认为无须对有关金额计提任何坏账准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它应收款项中,均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 项。 11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a) 集团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金额 百份比(%)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153,925,188 90.28% 168,269,160 98.85% 一至少于二年 15,791,402 9.27% 1,323,969 0.78% 二至少于三年 320,458 0.19% 395,491 0.23% 三年以上 485,264 0.28% 240,876 0.14% 合计 170,522,312 100.00% 170,229,496 100.00% (b) 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百份比(%) 金额 百份比(%)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4,858,168 23.78% 25,486,723 99.23% 一至少于二年 15,381,310 75.28% 4,846 0.02% 二至少于三年 - - - - 三年以上 192,785 0.94% 192,785 0.75% 合计 20,432,263 100.00% 25,684,354 100.00%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预付账款项中,均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本集团及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主要为购货支付的定金。 12 存货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525,635,313 365,491,380 包装物 313,489,757 327,321,179 低值易耗品及辅助材料 270,247,940 264,275,257 委托加工物资 18,427,155 9,868,109 在制品 158,373,226 127,162,892 产成品 112,555,047 154,335,103 合计 1,398,728,438 1,248,453,920 存货跌价准备 (25,499,709) (24,646,812) 1,373,228,729 1,223,807,108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175,407,623 122,181,491 包装物 7,739,232 16,487,293 低值易耗品及辅助材料 40,103,824 35,280,800 委托加工物资 - - 在制品 30,746,907 34,838,876 产成品 22,020,161 61,668,876 合计 276,017,747 270,457,336 存货跌价准备 (1,022,238) (1,022,238) 274,995,509 269,435,098 存货跌价准备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冲销/转回 期末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集团 原材料 11,214,355 1,022,240 (66,979) 12,169,616 产成品 9,437,342 - (1,007,422) 8,429,920 其它 3,995,115 1,091,399 (186,341) 4,900,173 合计 24,646,812 2,113,639 (1,260,742) 25,499,709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冲销/转回 期末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公司 原材料 1,022,238 - - 1,022,238 合计 1,022,238 - - 1,022,238 由于存货遭受损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 值计提。本期转回金额主要为转回以前年度巳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3 待摊费用 集团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保险费 5,749,297 4,552,595 6,958,758 广告费 3,542,306 2,963,052 6,166,348 房屋租赁费 520,252 1,331,763 240,738 其它 3,937,170 22,233,193 13,843,375 合计 13,749,025 31,080,603 27,209,219 期末数 期末结存原因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保险费 3,343,134 尚未摊销完毕 广告费 339,010 尚未摊销完毕 房屋租赁费 1,611,277 尚未摊销完毕 其它 12,326,988 尚未摊销完毕 合计 17,620,409 公司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保险费 3,479,458 573,872 3,556,376 房屋租赁费 151,099 162,415 291,373 其它 - 8,344,344 5,457,062 合计 3,630,557 9,080,631 9,304,811 期末数 期末结存原因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保险费 496,954 尚未摊销完毕 房屋租赁费 22,141 尚未摊销完毕 其它 2,887,282 尚未摊销完毕 合计 3,406,377 14 长期股权投资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投资于控股子公司(附注(i)) - - 投资于联营公司(附注(ii)) 25,134,107 28,452,992 其它股权投资(附注(iii)) 25,737,006 25,711,60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061,918) (4,061,918) 46,809,195 50,102,678 股权投资差异(附注(iv)) (135,085,671) (170,260,358) 合计 (88,276,476) (120,157,680)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投资于控股子公司(附注(i)) 1,609,324,279 1,722,465,835 投资于联营公司(附注(ii)) 5,395,491 5,319,518 其它股权投资(附注(iii)) 17,969,562 17,969,56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1,632,689,332 1,745,754,915 股权投资差异(附注(iv)) (86,433,321) (118,247,244) 合计 1,546,256,011 1,627,507,671 (i)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控股子公司 起止期限 初始投资 追加投资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1996-2001 116,600,560 63,287,554 深圳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2001 190,000,000 -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2000 153,750,000 -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1997-1999 126,746,680 -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2001-2003 85,000,000 16,606,992 深圳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1999 19,000,000 -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2001 86,847,125 -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2000 20,900,000 58,000,000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2000 37,625,391 -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2001 61,110,000 - 其它 1993-2003 161,860,431 414,287,418 合计 1,059,440,187 552,181,964 二零零二年末 二零零二年末 实际投资 控股子公司 实际投资 以前年度调整 (调整后)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216,006,331 76,100,000 292,106,331 深圳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179,128,828 44,650,000 223,778,828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156,292,765 - 156,292,765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134,872,764 40,290,000 175,162,764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78,443,952 - 78,443,952 深圳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76,315,437 19,000,000 95,315,437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67,712,576 - 67,712,576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56,222,013 - 56,222,013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57,220,965 - 57,220,965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48,634,977 - 48,634,977 其它 471,575,227 - 471,575,227 合计 1,542,425,835 180,040,000 1,722,465,835 本期 权益增减 本期收取股利 控股子公司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27,516,550 (76,100,000) 深圳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11,760,737 (44,650,000)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756,515 -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17,612,631 (40,290,000)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3,563,272) - 深圳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10,049,003 (19,000,000)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2,688,536) -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3,181,354) -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3,195,140 -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4,011,744 - 其它 1,429,286 - 合计 66,898,444 (180,040,000) 二零零三年 累计 六月三十日 权益增减 实际投资 控股子公司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63,634,767 243,522,881 深圳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889,565 190,889,565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3,299,280 157,049,280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 25,738,715 152,485,395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26,726,312) 74,880,680 深圳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 67,364,440 86,364,440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21,823,085) 65,024,040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25,859,341) 53,040,659 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22,790,714 60,416,105 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 (8,463,279) 52,646,721 其它 (103,143,336) 473,004,513 合计 (2,297,872) 1,609,324,279 以前年度调整为因《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表日后事项(2003修订)》对在财务年 度后宣布派发的股利作出的调整。此外,本集团及本公司的投资变现并不存在重大限 制。 (ii)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的联营公司股权投资如下: 本期股权减少 联营公司 年初金额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加拿大青华公司 2,077,625 -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581,821 - 其它 2,660,072 - 公司合计 5,319,518 - 青岛啤酒朝日饮料有限公司 23,131,428 - 其它 2,046 - 集团合计 28,452,992 - 本期权益增减 期末金额 联营公司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加拿大青华公司 - 2,077,625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75,973 657,794 其它 - 2,660,072 公司合计 75,973 5,395,491 青岛啤酒朝日饮料有限公司 (3,394,858) 19,736,570 其它 - 2,046 集团合计 (3,318,885) 25,134,107 (iii)其它股权投资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占被投资公司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 上海国际名酒发展公司 7,000,000 17.5% 天津联营公司 4,884,300 60% 青岛瀛潇俱乐部 3,985,261 25% 其它 2,100,001 公司合计 17,969,562 广西北海房地产 3,610,000 15% 其它 4,157,444 集团合计 25,737,006 (iv)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投资差异如下: 附属公司 形成原因 初始金额 期初金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收购 (133,483,335) (105,581,641)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收购 (54,539,713) (45,449,761)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收购 49,285,564 41,071,303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收购 40,755,768 35,321,666 其它 收购 (84,114,799) (43,608,811) 公司合计 (182,096,515) (118,247,244) 集团内间接控股子公司 (69,565,572) (52,013,114) 集团合计 (251,662,087) (170,260,358)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金额 附属公司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 6,674,167 (98,907,474)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 2,726,986 (42,722,775) 北京三环亚太啤酒有限公司 - (2,464,278) 38,607,025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23,437,009 (2,819,022) 55,939,653 其它 - 4,259,061 (39,349,750) 公司合计 23,437,009 8,376,914 (86,433,321) 集团内间接控股子公司 - 3,360,764 (48,652,350) 集团合计 23,437,009 11,737,678 (135,085,671)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投资差异均按十年以直线法摊销。 15 长期债权投资 (a)集团 累计溢价 摊销 债券种类 面值 购入金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库券 32,700,000 39,998,088 (6,050,365) 33,947,723 其它 3,000 3,000 - 3,000 合计 32,703,000 40,001,088 (6,050,365) 33,950,723 期末余额 债券种类 期初余额 年利率 到期日 人民币元 国库券 34,363,631 8.56% 2004年12月 其它 3,000 合计 34,366,631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债券种类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库券 1,399,560 15,395,160 其它 - - 合计 1,399,560 15,395,160 (b) 公司 累计溢价 摊销 期末余额 债券种类 面值 购入金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库券 32,700,000 39,998,088 (6,050,365) 33,947,723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债券种类 期初余额 年利率 到期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库券 34,363,631 8.56% 2004年12月 1,399,560 15,395,160 本公司董事认为长期债权投资之实际价值不低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账面 值。 1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项目的变动如下: (a)集团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计) 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原值 期初数 2,650,470,907 5,028,556,782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 在建工程转入(未经审计) 10,088,459 71,302,695 本期增置(未经审计) 4,085,658 46,256,806 本期转让及报废(未经审计) (6,144,014) (78,559,031) 期末数(未经审计) 2,658,501,010 5,067,557,252 累计折旧 期初数 636,042,220 2,115,890,084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 本期计提(未经审计) 31,903,069 164,796,682 转让及报废后剔除(未经审计) (602,273) (30,492,282) 期末数(未经审计) 667,343,016 2,250,194,484 净值 期初数 2,014,428,687 2,912,666,698 期末数(未经审计) 1,991,157,994 2,817,362,768 资产减值 期初数 39,937,103 55,699,149 期末数(未经审计) 41,669,347 66,695,720 净额 期初数 1,974,491,584 2,856,967,549 期末数(未经审计) 1,949,488,647 2,750,667,048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计) 运输设备 其它设备 原值 期初数 405,582,268 206,891,452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 在建工程转入(未经审计) - 17,113,245 本期增置(未经审计) - 12,106,004 本期转让及报废(未经审计) (11,952,163) (1,737,559) 期末数(未经审计) 393,630,105 234,373,142 累计折旧 期初数 140,395,905 96,455,156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 本期计提(未经审计) 19,322,985 15,914,479 转让及报废后剔除(未经审计) (5,686,551) (1,273,255) 期末数(未经审计) 154,032,339 111,096,380 净值 期初数 265,186,363 110,436,296 期末数(未经审计) 239,597,766 123,276,762 资产减值 期初数 2,690,550 - 期末数(未经审计) 2,943,556 - 净额 期初数 262,495,813 110,436,296 期末数(未经审计) 236,654,210 123,276,762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总计 总计 原值 期初数 8,291,501,409 7,784,843,365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163,850,701 在建工程转入(未经审计) 98,504,399 333,304,512 本期增置(未经审计) 62,448,468 147,911,724 本期转让及报废(未经审计) (98,392,767) (138,408,893) 期末数(未经审计) 8,354,061,509 8,291,501,409 累计折旧 期初数 2,988,783,365 2,568,252,253 成立/兼并控股子公司之影响 (未经审计) - 58,792,154 本期计提(未经审计) 231,937,215 457,345,228 转让及报废后剔除(未经审计) (38,054,361) (95,606,270) 期末数(未经审计) 3,182,666,219 2,988,783,365 净值 期初数 5,302,718,044 5,216,591,112 期末数(未经审计) 5,171,395,290 5,302,718,044 资产减值 期初数 98,326,802 57,984,575 期末数(未经审计) 111,308,623 98,326,802 净额 期初数 5,204,391,242 5,158,606,537 期末数(未经审计) 5,060,086,667 5,204,391,242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在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中,有账上净值合计共约人民币 22,685,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4,329,000元)之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工具及运输设备作为借款的抵押。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净值约人民币362,703,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19,506,000元)的房屋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尚待办理。经 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后,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及本公司办理该等《房屋所有权证》 应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因此对本集团的正常营运并不构成重大影响,亦无须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此外,本集团部份房屋建筑物乃坐落于划拨土地上,详情请参 阅附注18。 (b)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计) 土地使用权、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原值 期初数 554,865,184 1,178,082,975 156,765,322 在建工程转入(未经审计) 109,361 30,506,900 - 本期增置(未经审计) 31,042 11,145,219 384,960 本期转让及报废(未经审计) (5,207,042) (45,627,124) (5,192,885) 期末数(未经审计) 549,798,545 1,174,107,970 151,957,397 累计折旧 期初数 147,827,085 693,524,567 62,683,143 本期计提(未经审计) 6,962,108 39,191,889 7,878,297 转让及报废后剔除(未经审计) (150,335) (11,207,029) (2,359,590) 期末数(未经审计) 154,638,858 721,509,427 68,201,850 净值 期初数 407,038,099 484,558,408 94,082,179 期末数(未经审计) 395,159,687 452,598,543 83,755,547 资产减值 期初数 - 8,000,000 - 期末数(未经审计) - 2,950,331 - 净额 期初数 407,038,099 476,558,408 94,082,179 期末数(未经审计) 395,159,687 449,648,212 83,755,547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计)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它设备 总计 总计 原值 期初数 87,194,036 1,976,907,517 1,948,510,031 在建工程转入(未经审计) 498,107 31,114,368 84,469,494 本期增置(未经审计) 6,830,799 18,392,020 26,809,549 本期转让及报废(未经审计) (696,914) (56,723,965) (82,881,557) 期末数(未经审计) 93,826,028 1,969,689,940 1,976,907,517 累计折旧 期初数 44,440,433 948,475,228 885,989,082 本期计提(未经审计) 5,666,529 59,698,823 112,285,137 转让及报废后剔除(未经审计) (606,880) (14,323,834) (49,798,991) 期末数(未经审计) 49,500,082 993,850,217 948,475,228 净值 期初数 42,753,603 1,028,432,289 1,062,520,949 期末数(未经审计) 44,325,946 975,839,723 1,028,432,289 资产减值 期初数 - 8,000,000 - 期末数(未经审计) - 2,950,331 8,000,000 净额 期初数 42,753,603 1,020,432,289 1,062,520,949 期末数(未经审计) 44,325,946 972,889,392 1,020,432,289 17 在建工程 预算数 本期增加 工程名称 (未经审计) 期初数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厂生产线改造 41,984,000 29,379,746 18,461,300 二厂生产线改造 20,269,500 5,183,971 11,466,370 四厂生产线改造 5,200,000 593,393 11,066,260 新厂房建造 31,925,645 29,055,553 21,851,966 麦芽厂生产线改造 7,000,000 5,764,777 270,518 其它 25,526,243 31,580 384,000 公司合计 131,905,388 70,009,020 63,500,414 西安公司生产线改造 9,250,000 6,416,751 18,122,020 黄石公司生产线改造 65,656,530 10,484,238 34,242,390 三水公司生产线改造 30,000,000 10,167,228 36,255,885 菏泽公司生产线改造 51,747,850 191,408 36,350,867 滕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4,787,000 1,235,955 4,042,633 珠海公司生产线改造 40,391,900 4,170,446 14,190,676 第五公司生产线改造 18,432,506 8,495,080 10,935,244 蓬莱公司生产线改造 35,010,000 29,449,135 1,386,421 郴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6,700,000 1,397,405 5,191,616 彭城公司生产线改造 4,690,000 - 4,067,485 重庆公司生产线改造 9,123,978 1,503,201 450,461 鞍山公司生产线改造 550,000 1,351,658 408,522 寿光公司生产线改造 4,156,880 38,024 2,692,013 北京三环公司生产线改造 4,158,365 782,446 1,442,521 北京五星公司生产线改造 2,000,000 401,968 1,643,943 南京公司生产线改造 1,115,407 13,711,651 3,600,000 深圳朝日公司生线改造 9,000,000 2,332,445 2,549,020 廊坊公司生产线改造 46,482,520 31,116,103 3,937,110 集团进出口公司生产线改造 10,000,000 - 6,792,251 其它子公司生产线改造 99,965,756 20,169,111 30,071,932 集团合计 585,124,080 213,423,273 281,873,424 转入固定资产 本期转出 期未数 工程名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厂生产线改造 (21,506,928) - 26,334,118 二厂生产线改造 (3,879,758) - 12,770,583 四厂生产线改造 (5,707,542) (1,215,022) 4,737,089 新厂房建造 - (20,850,785) 30,056,734 麦芽厂生产线改造 (20,140) - 6,015,155 其它 - - 415,580 公司合计 (31,114,368) (22,065,807) 80,329,259 西安公司生产线改造 (15,786,493) (121,922) 8,630,356 黄石公司生产线改造 (414,591) - 44,312,037 三水公司生产线改造 (29,266,677) - 17,156,436 菏泽公司生产线改造 - - 36,542,275 滕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908,803) - 4,369,785 珠海公司生产线改造 - - 18,361,122 第五公司生产线改造 (3,755,058) (757,857) 14,917,409 蓬莱公司生产线改造 - (157,000) 30,678,556 郴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687,462) (30,852) 5,870,707 彭城公司生产线改造 (75,281) - 3,992,204 重庆公司生产线改造 - (923,022) 1,030,640 鞍山公司生产线改造 (400,000) (868,500) 491,680 寿光公司生产线改造 - - 2,730,037 北京三环公司生产线改造 (914,353) - 1,310,614 北京五星公司生产线改造 (452,805) - 1,593,106 南京公司生产线改造 - (16,841,370) 470,281 深圳朝日公司生线改造 (70,400) - 4,811,065 廊坊公司生产线改造 - - 35,053,213 集团进出口公司生产线改造 - - 6,792,251 其它子公司生产线改造 (14,658,108) (2,490,496) 33,092,439 集团合计 (98,504,399) (44,256,826) 352,535,472 工程投入占 资金来源 预算的比例 工程名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厂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63% 二厂生产线改造 募集资金 63% 四厂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91% 新厂房建造 自有资金 94% 麦芽厂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6% 其它 自有资金 2% 公司合计 西安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93% 黄石公司生产线改造 银行借款 67% 三水公司生产线改造 募集资金 57% 菏泽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71% 滕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91% 珠海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45% 第五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1% 蓬莱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8% 郴州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8% 彭城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5% 重庆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11% 鞍山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9% 寿光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66% 北京三环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32% 北京五星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80% 南京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42% 深圳朝日公司生线改造 自有资金 53% 廊坊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75% 集团进出口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68% 其它子公司生产线改造 自有资金 33% 集团合计 用于购建在建工程直接有关的专项借款成本予以资本化。本集团本期间借款成本 资本化利率为3.98%至5.72%(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98%至5.72%)。本集团 于本期间予以资本化的利息共约人民币587,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 币818,000元)。 18 无形资产 (a)集团 项目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标 129,488,196 27,770,226 104,338,751 - 土地使用权 669,452,612 91,802,865 583,807,874 1,181,300 专有技术 18,629,100 7,405,360 12,108,916 - 其它 20,585,313 4,251,812 16,358,743 673,750 合计 838,155,221 131,230,263 716,614,284 1,855,050 剩余 项目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摊销期限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标 - 2,620,781 101,717,970 3.5-30.5 土地使用权 (563,667) 6,775,760 577,649,747 40.5-47.5 专有技术 - 885,176 11,223,740 5.5 其它 - 698,992 16,333,501 0-8.5 合计 (563,667) 10,980,709 706,924,958 项目 取得方式 商标 股东投入及兼并 控股子公司 土地使用权 购入及兼并控股子公司 专有技术 少数股东投入 其它 购入及兼并控股子公司 合计 本期集团无形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源自新收购/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b) 公司 项目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标 100,000,000 24,999,967 76,250,033 - 土地使用权 87,975,035 17,953,887 71,371,312 - 其它 5,869,049 955,527 4,546,224 644,000 合计 193,844,084 43,909,381 152,167,569 644,000 项目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剩余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摊销期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 商标 - 1,250,000 75,000,033 30.5 土地使用权 (563,667) 786,497 70,021,148 40.5 其它 - 276,702 4,913,522 0-8.5 合计 (563,667) 2,313,199 149,934,703 项目 取得方式 商标 股东投入 土地使用权 购入 其它 购入 合计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账上有约人民币7,80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如 在未来一年内出售须以原价售予原出售方。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净值约人民币34,762,000元(二零零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2,484,000元)的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待办理。 经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后,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及本公司办理该等《国有土地使用 证》应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因此对本集团的正常营运并不构成重大影响,亦无 须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此外,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部分经营设施所处的土地为若干地方 政府划拨予前经营方的划拨土地,大部份有关地方政府已承诺办理该等土地出让手续 并承担有关待出让金。在该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净值共约人民币168,543,000元(二 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1,952,000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安排对本 集团的正常营运并不构成重大影响。本集团亦正办理将该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 土地的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上述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低于账 面净值,故并无计提减值准备。 19 长期待摊费用 (a)集团 期末累计 原始金额 摊销 本期增加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初数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西安公司绿化费用 2,127,681 972,659 1,097,026 156,553 安丘公司大广使用权 1,570,681 745,769 916,230 - 应城公司改造费用 2,000,000 1,166,690 1,033,314 - 其它 5,022,906 1,507,607 3,780,335 226,669 合计 10,721,268 4,392,725 6,826,905 383,222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剩馀摊销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西安公司绿化费用 (98,557) 1,155,022 3.5年 安丘公司大广使用权 (91,318) 824,912 9.5年 应城公司改造费用 (200,004) 833,310 3.5年 其它 (491,705) 3,515,299 0.5-8.5年 合计 (881,584) 6,328,543 (b)公司 期末累计 原始金额 摊销 本期增加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初数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公司本部广告费用 3,000,000 625,000 2,525,000 - 其它 504,101 99,301 455,400 - 合计 3,504,101 724,301 2,980,400 -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剩馀摊销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公司本部广告费用 (150,000) 2,375,000 7.5年 其它 (50,600) 404,800 8.5年 合计 (200,600) 2,779,800 20 借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借款利率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a)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借款类别 抵押借款 48,000,000 68,798,775 担保借款 关联企业担保 125,000,000 875,005,661 本公司担保 1,005,578,386 804,990,000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担保 125,000,000 125,000,000 信用借款 497,152,757 905,741,287 合计 1,800,731,143 2,779,535,723 短期借款 1,724,548,528 2,669,481,34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6,182,615 110,054,376 合计 1,800,731,143 2,779,535,723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借款类别 抵押借款 - - 担保借款 关联企业担保 100,000,000 355,515,661 本公司担保 - -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担保 - - 信用借款 212,563,485 626,000,000 合计 312,563,485 981,515,661 短期借款 280,000,000 946,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2,563,485 35,515,661 合计 312,563,485 981,515,661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没有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银行借款。 (b)长期借款 集团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担保借款 58,594,000 48,218,934 44,094,000 48,218,934 信用借款 27,738,902 42,424,586 - - 86,332,902 90,643,520 44,094,000 48,218,934 还款期分析 集团 银行借款 折合 贷款年限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一至两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400,000 1.2754 510,166 - 欧元 158,618 9.4553 1,499,777 - 人民币 29,530,000 二至三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400,000 1.2754 510,166 - 欧元 158,618 9.4553 1,499,777 - 人民币 24,520,000 三至五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800,000 1.2754 1,020,332 - 欧元 317,235 9.4553 2,999,554 - 人民币 4,344,000 五年外到期 - 丹麦克朗 5,400,000 1.2754 6,887,243 - 欧元 1,354,995 9.4553 12,811,887 - 人民币 200,000 合计 86,332,902 公司 银行借款 折合 贷款年限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一至两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 - 欧元 - - 人民币 20,530,000 二至三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 - 欧元 - - 人民币 19,220,000 三至五年内到期 - 丹麦克朗 - - 欧元 - - 人民币 4,344,000 五年外到期 - 丹麦克朗 - - 欧元 - - 人民币 - 合计 44,094,000 (c)本集团及本公司之借款中分别有约人民币72,66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人民币89,368,000元)及人民币71,358,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71,368,000元)的借款是于附属公司作出债务重组或兼并时得到免息优 惠。期末借款余额之年利率为免息至7.25%(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免息至7.25 %)。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借款内分别有约人民币125,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人民币875,006,000元)及约人民币100,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355,516,000元)的借款是由关联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此外,本集团有另约 人民币125,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5,000,000元)的借款 由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借款内有约人民币1,005,578,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人民币804,990,000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集团合共有约人民币48,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8,7 99,000元)的借款是以本集团若干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具为抵押, 其账面净值合共约为人民币22,685,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4, 329,000元)。 由于本集团大部份借贷主要为短期银行贷款,故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出现净流动负债约人民币1,650,822,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1 13,180,000元)。本公司董事有信心本集团可令大部份短期银行借贷于到期时作出展 期或以新融资来源取代有关的短期借贷。此外,如附注25所述,本公司已于本报告期 内收到A-B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的部份款项合计约人民币907,920,000港 元(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元),其余约508,27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 00元)预计可于下半年及二零零四年收到。上述融资安排将减低本集团净流动负债的金 额。 21 应付票据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业承兑汇票 75,680,901 145,316,251 银行承兑汇票 428,787,104 290,311,976 合计 504,468,005 435,628,227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商业承兑汇票 50,310,000 124,375,903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50,310,000 124,375,903 22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它应付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及其它应付款中,均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均为收购控股子公 司时承担的负债。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主要为客户购货的预付订金。 23 应交税金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税种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交增值税: 应交期/年末未抵扣数 (11,575,612) (13,694,161) 应交期/年末未交数 68,997,626 15,820,664 应交增值税净额 57,422,014 2,126,503 应交消费税净额 160,757,108 111,163,002 应交所得税净额 8,442,164 2,884,790 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0,220,941 2,139,196 应交香港利得税 63,872 275,849 其它 1,628,552 898,318 合计 238,534,651 119,487,658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税种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交增值税: 应交期/年末未抵扣数 (275,279) (604,329) 应交期/年末未交数 19,905,891 (2,462,560) 应交增值税净额 19,630,612 (3,066,889) 应交消费税净额 11,086,468 7,078,821 应交所得税净额 (2,046,769) (4,450,281) 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2,143,489 29,159 应交香港利得税 - - 其它 44,363 (2,771,324) 合计 30,858,163 (3,180,514) 24 预提费用 集团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项目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销售及运输费用 59,697,422 17,893,907 5,612,547 3,313,892 审计费 2,915,000 4,960,170 2,915,000 4,960,170 修理费用 26,789,559 3,915,188 6,285,258 592,069 水、电费用 7,570,336 3,275,586 441,798 - 利息费用 7,660,877 1,367,031 3,318,695 - 进出口材料关税 916,278 916,278 916,278 916,278 其它 43,531,037 13,865,102 4,409,061 601,108 合计 149,080,509 46,193,262 23,898,637 10,383,517 25 可换股债券 (a)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元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强制性可换股债券 963,575,496 2003年 7年 963,575,496 4月1日 (b)债券利息 债券名称 本期应计利息 期末应付利息 (末经审计) (末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可转换股债券 3,318,695 3,318,695 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H股股东,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ANHEUSER-BUS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A-B公司”)签订一份《战 略性投资协议》,协议规定由二零零三年开始,本公司将分三部份向A-B公司以现金代 价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1,416,19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 0元),并可按照下列时间表转换本公司新增308,219,178股H股: 第一部份可换股债券 第一部份债券认购总金额为280,80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298,013,000元),已 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发行,A-B公司并已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以每股4.68港元(折合约 人民币4.96元)的价格转换成本公司60,000,000股新增H股。第一部份债券为免利息债 券。 第二部份可换股债券 第二部份债券认购总金额为627,12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665,562,000元),已 与第一部份债券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同时发行。该债券可于7年内以每股4.68港元(折合 约人民币4.96元)价格转换成本公司134,000,000股新增H股,倘若在期限内未行转股, 期限届满后则即时自动进行转股。这部分的债券的含息率为年利率2%,但A-B公司需在 转股时全数偿还由本公司支付的利息以及相应的预扣税。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期,A-B公司未有使行转股的权利。 第三部份可转股债券 第三部份债券的认购总金额为508,27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00元), 预计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或二零零四年内分期发行,A-B公司于支付有关认购金额后的 7年内,可以每股4.45港元(折合约人民币4.72元)价格转换成本公司114,219,178股新 增H股。若于该7年期限内仍未转股则于期限届满后即时自动转股。第三部份可换股债 券的年利率为2%,但A-B公司将在转股时偿还由本公司支付的利息以及相应的预扣税。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期,本公司仍未向A-B公司发行任何该部份债券。 于第一部份、第二部份及第三部份可换股债券的转股后,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局”) 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分别由大约40.0%下降至约37.7%、33.5%及30.6%,而A-B公 司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分别由大约4.5%上升至9.9%、20.0%及27.0%。然而,于第三 部份可换股债券的转股后,A-B公司所持有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7%权益,将受制 于为国资局的利益设置。A-B公司只可享有该些股份带来的经济利益。国资局将可就该 些股份行使全决权。因此,国资局可透过受置人于本公司的A-股类别股东大会或H-股 类别股东大会上行使该等股份随附的投票权。 26 股本 根据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通过之股东特别决议,本公司将法定股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308,219,178元,新增加部份为308,219,178股每股面 值1元之H股。 本公司已发行及已缴足之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人民币1,000,000,000元),全部为1,000,000,000(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1,0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有关本公司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百份比 人民币元 百份比 国家股 399,820,000 39.98% 399,820,000 39.98% 国内法人股 53,330,000 5.33% 53,330,000 5.33% 国内公众股(A股) 200,000,000 20.00% 200,000,000 20.00% 境外公众股(H股) 346,850,000 34.69% 346,850,000 34.69%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1,000,000,000 100.00% 27 资本公积 (a)集团 本期增加 期初数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1,549,707,662 - 资产评估增值 6,304,398 - 接受捐赠 4,238,603 - 控股子公司获豁免支付之欠款 10,903,866 237,500 其它 4,817,221 - 合计 1,575,971,750 237,500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 1,549,707,662 资产评估增值 - 6,304,398 接受捐赠 - 4,238,603 控股子公司获豁免支付之欠款 - 11,141,366 其它 - 4,817,221 合计 - 1,576,209,250 (b)公司 本期增加 期初数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1,549,707,662 - 资产评估增值 56,043,498 - 接受捐赠 4,238,603 - 控股子公司获豁免支付之欠款 10,903,866 237,500 其它 4,817,221 - 合计 1,625,710,850 237,500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 1,549,707,662 资产评估增值 - 56,043,498 接受捐赠 - 4,238,603 控股子公司获豁免支付之欠款 - 11,141,366 其它 - 4,817,221 合计 - 1,625,948,350 28 盈余公积 (a)集团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期初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盈余公积金 162,654,576 - - 162,654,576 公益金 129,569,582 - - 129,569,582 合计 292,224,158 - - 292,224,158 (b)公司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期初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盈余公积金 126,752,841 - - 126,752,841 公益金 97,483,620 - - 97,483,620 合计 224,236,461 - - 224,236,461 29 未分配利润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期初未分配利润 108,828,477 179,964,360 追溯调整对利润的累计影响数 220,000,000 110,000,000 期初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后 328,828,477 289,964,360 加:本年净利润 116,403,284 230,657,385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 (42,804,520) 减:提取公益金 - (38,988,748)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220,000,000) (110,00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25,231,761 328,828,477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期初未分配利润 163,428,623 204,825,341 追溯调整对利润的累计影响数 220,000,000 110,000,000 期初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后 383,428,623 314,825,341 加:本年净利润 111,889,417 223,254,102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 (22,325,410) 减:提取公益金 - (22,325,410)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220,000,000) (110,00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75,318,040 383,428,623 30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a)按业务分部列示 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啤酒,而其它业务收入均未占本集 团之综合业务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因此本集团并没有提供按经营业务之分类分析。 (b)按地区分部列示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主营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青岛地区 1,082,293,059 995,417,896 其它山东地区 607,474,545 522,773,589 华北地区 922,265,465 811,254,205 华南地区 1,243,984,922 1,198,595,585 出口销售 229,574,634 129,982,428 小计 4,085,592,625 3,658,023,703 各地区分部间相互抵销 (250,130,590) (141,295,560) 合计 3,835,462,035 3,516,728,143 主营业务成本 青岛地区 644,834,569 566,702,745 其它山东地区 405,880,435 350,996,831 华北地区 599,990,960 509,913,048 华南地区 749,224,005 709,526,441 出口销售 137,861,962 76,024,294 小计 2,537,791,931 2,213,163,359 各地区分部间相互抵销 (250,130,590) (141,295,560) 合计 2,287,661,341 2,071,867,799 由于本公司之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均主要在青岛地区发生,故不作按地 区分部列示。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及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分 别约为人民币350,842,000元及人民币277,427,000元,分别约占本集团及本公司全部 销售收入的9.15%及21.48%(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35,467,000元 及人民币171,536,000元,占6.7%及15.7%)。 3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项目 计缴标准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消费税 见附注37(iv) 349,860,509 309,470,158 城市维护建设税 见附注37(iii) 34,850,949 32,281,092 其它 17,588,241 21,856,358 合计 402,299,699 363,607,608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消费税 52,785,141 53,066,9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9,144,945 9,799,577 其它 3,889,312 4,375,474 合计 65,819,398 67,241,967 32 其它业务利润 集团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其它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 1,732,219 4,443,944 196,623,320 44,146,359 废料销售 7,055,163 6,277,491 632,458 582,903 其它 10,607,925 17,270,909 2,285,195 4,536,794 小计 19,395,307 27,992,344 199,540,973 49,266,056 其它业务成本 材料销售 3,050,581 6,159,558 197,520,028 46,226,836 废料销售 1,477,414 1,201,441 632,458 599,871 其它 7,621,879 11,257,306 714,572 1,064,020 小计 12,149,874 18,618,305 198,867,058 47,890,727 其它业务利润 7,245,433 9,374,039 673,915 1,375,329 33 财务费用净额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支出 (67,848,827) (77,310,179) 利息收入-控股子公司 - - 利息收入-其它 6,055,230 6,433,640 汇兑损益净额 (3,276,186) (1,490,626) 其它 (1,932,126) (1,274,685) 合计 (67,001,909) (73,641,850)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支出 (20,768,265) (30,583,159) 利息收入-控股子公司 - 1,005,194 利息收入-其它 1,400,634 1,612,630 汇兑损益净额 (1,478,440) (1,470,939) 其它 (2,836,903) (194,401) 合计 (23,682,974) (29,630,675) 本集团于本期间予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587,000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260,000元)(附注 17)。本公司于 本期间并没有予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34 投资收益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分占附属公司本期盈利 - - 分占联营公司本期(亏损)盈利 (3,318,885) (2,842,713) 债权投资收益 983,652 983,652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1,737,678 12,547,908 其它 21,112 (101,156) 合计 9,423,557 10,587,691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分占附属公司本期盈利 (2,492,031) 36,717,082 分占联营公司本期(亏损)盈利 75,973 (1,733,200) 债权投资收益 983,652 983,652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8,376,914 9,187,138 其它 - - 合计 6,944,508 45,154,672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投资收益汇回并不存在重大限制。 35 补贴收入 本集团于本期及过去年度进行的某些收购活动中,与有关地方政府达成协议,使 部份控股子公司均能享有不同程度的地方财政优惠政策。这些优惠主要包括以控股子 公司缴纳的各项税金为基础的财政补贴收入。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的分析,现时尚无任何理由相信各控股子公司在期后不能继续 享有该等财政补贴优惠。 36 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营业外收入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1,491,424 426,750 其它 2,188,030 2,556,442 合计 3,679,454 2,983,192 营业外支出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5,948,642 1,440,816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1,718 26,871,725 其它 5,465,504 2,947,220 合计 35,415,864 31,259,761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营业外收入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187,106 20,000 其它 413,677 155,148 合计 600,783 175,148 营业外支出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869,314 224,137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000,000 其它 2,671,214 387,006 合计 3,540,528 8,611,143 37 税项 集团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中国企业所得税(i) 54,437,013 54,937,992 19,511,684 22,698,323 香港利得税(ii) 478,130 494,619 - - 递延税款资产拨回 - 2,974,562 - 2,974,562 合计 54,915,143 58,407,173 19,511,684 25,672,885 (i)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本期的业绩按国家规定的需缴纳部分计算,所有可以享受 到的免税优惠已考虑在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发出的一份批文,自本公司成立日起 及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说明之前,本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溢利暂按15%的税率征收 所得税,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接获青岛市财政局的通 知,确认延长这项税务优惠直至另行通知。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三水公司”)、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 (“郴州公司”)及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深青啤”)被确认为外商投资企 业并可享受经抵销累计税损后,由首个获利年度起计两免三减半缴交应缴所得税。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深销售”)享受经抵销累计税损后,由首个获利 年度起计首年豁免及两年减半缴交所得税。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因分别于珠海及厦门经 济特区成立及经营,按有关税务条例以15%计算应课所得税。 三水公司因被确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并在三水地区经营,按有关税务条例以24%计算 应课所得税。 本集团内其它于中国成立及营运的控股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按33%计算企业所得 税。 (ii)香港利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期间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7.5%(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16 %)之税率作出预提。 (iii)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集团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 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 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另外,本集团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iv)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人民币 3,000元以上的,单位消费税额为每吨人民币250元。其它啤酒之销售,仍按每吨人民 币220元缴纳消费税。 38 股利 于本期间,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分配二零零二年度的股利为人民币220,000,000元 (每股人民币0.22元)。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分配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中期股利(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无)。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已派发股息 87,782,000 - 建议派发之股息 二零零二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 (二零零一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11元) 220,000,000 110,000,000 二零零二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乃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建议派发,截至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该股息尚未完成分配。 39 以前年度调整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建议派发予股东之股息,企业于 资产负债表日将其确认为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3修 订)(财会[2003]12号),对于资产負债表日后建议派发予股东之股息,企业不应于资产 负债表日将其确认为负债。此会计政策之改变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故需对二零零一及 二零零二年度的年终未分配利润作出调整。 40 关联企业交易 关联方关系主要是指: a.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它企业或受其它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 或多个企业; b.合营企业; c.联营企业; d.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它 企业;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主要为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而有关该等公司的资料 已详列于本报告附注5。 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集团的关系如下: 公司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青岛啤酒房地产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青岛啤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及相同大股东 西安汉斯啤酒饮料总厂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日本住金物产株式会社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江苏沛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山东潍坊蓝仔啤酒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四川火炬化工厂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北京双合盛五星三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珠海市斗门皇妹企业集团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欧美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青岛啤酒(广州)总经销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公司 青华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青岛啤酒(南宁)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青岛啤酒(漳州)有限公司 部份相同董事 以上关联企业于本年内均无持有本公司之股份。 (a)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关联企业的主要交易金额如下: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产品销售包括于主营业务收入内: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47,768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40,582,785 合计 40,630,553 产品销售成本包括于主营业务成本内: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6,281,831 山东潍坊蓝仔啤酒有限公司 180,975 6,462,806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提供广告服务: 青岛啤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470,633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提供设备安装工程服务: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79,800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借款提供的担保: 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日本住金物业株式会社 125,000,000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000 250,000,000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产品销售包括于主营业务收入内: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621,920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 合计 621,920 产品销售成本包括于主营业务成本内: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8,317,851 山东潍坊蓝仔啤酒有限公司 1,660,344 9,978,195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提供广告服务: 青岛啤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提供设备安装工程服务: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155,794 关联企业为本集团借款提供的担保: 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日本住金物业株式会社 125,000,000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912,080,000 1,037,080,000 另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一名客户及一关联公司的共同承担应收账款还 款计划提供了约人民币105,000,000元的担保。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该应收款未 偿还金额为约人民币92,561,000元,详情见附注9及40(b)。 (b)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期末余额如下: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本期内最高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方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以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形式进 行(附注(i)): 应收控股子公司 - - -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66,450,000 76,490,000 76,490,000 合计 66,450,000 76,490,000 76,490,000 包括于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胀款 内: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 - - - 青岛啤酒(广州)总经销有限公司 (见(a)) 92,560,810 92,560,810 92,560,810 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1,245,784 11,245,784 11,245,784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386,973 156,652 386,973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1,086,850 1,086,850 1,155,884 合计 105,280,417 105,050,096 105,349,451 包括于其它应收款内: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 - - - 欧美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208,373 19,061,291 19,061,291 西安汉斯啤酒饮料总厂 66,104 55,167 66,104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 6,544 6,544 青岛啤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3,329,517 - 3,329,517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 5,000,000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100,374 1,538,070 1,635,451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2,938,525 2,938,525 2,938,525 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 公司 5,679 - 5,679 青岛啤酒漳洲有限公司 11,500,000 11,500,000 11,500,000 珠海市斗门皇妹企业集团公司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青岛啤酒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0 10,000,000 合计 40,148,572 47,099,597 60,543,111 包括于预付胀款内: 青岛啤酒漳洲有限公司 259,078 - 1,114,801 包括于预收账款内: 预收控股子公司款 - - -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148,577 - 4,478,939 合计 148,577 - 4,478,939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以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形式进 行(附注(i)): 应收控股子公司 892,219,041 230,835,817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66,450,000 76,490,000 合计 958,669,041 307,325,817 包括于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胀款 内: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 202,360,187 96,231,163 青岛啤酒(广州)总经销有限公司 (见(a)) 92,560,810 92,560,810 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1,245,784 11,245,784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386,973 156,652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1,086,850 1,086,850 合计 307,640,604 201,281,259 包括于其它应收款内: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 223,736,696 494,184,883 欧美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208,373 19,061,291 西安汉斯啤酒饮料总厂 - - 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 6,544 青岛啤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10,777 -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 -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100,374 1,538,070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2,938,525 2,938,525 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 公司 5,679 - 青岛啤酒漳洲有限公司 11,500,000 11,500,000 珠海市斗门皇妹企业集团公司 - - 青岛啤酒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0 合计 248,500,424 536,229,313 包括于预付胀款内: 青岛啤酒漳洲有限公司 - - 包括于预收账款内: 预收控股子公司款 226,526 2,460,198 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有限公司 148,577 - 合计 375,103 2,460,198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本期内最高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方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包括于其它应付款内: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 - - -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656,498 967,023 967,023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39,577 2,580,320 2,580,320 青岛啤酒房地产有限公司 - 8,930 8,930 江苏沛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028,000 1,028,000 1,028,000 北京双合盛五星三环股份有限公 司 25,972,083 26,472,083 26,472,083 合计 27,696,158 31,056,356 31,056,356 包括于应付账款内: 应付控股子公司 - - -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978,603 591,650 3,187,751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1,228,548 89,686 1,228,548 四川火炬化工厂有限公司 702,446 282,904 704,446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943,071 271,265 943,071 合计 3,852,668 1,235,505 6,063,816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包括于其它应付款内: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 17,695,651 21,726,457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 -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39,577 2,580,320 青岛啤酒房地产有限公司 - 8,930 江苏沛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 北京双合盛五星三环股份有限公 司 - - 合计 17,735,228 24,315,707 包括于应付账款内: 应付控股子公司 59,372,598 6,107,784 青岛啤酒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978,603 591,650 青岛啤酒实业有限公司 1,218,048 40,886 四川火炬化工厂有限公司 - - 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 - - 合计 61,569,249 6,740,320 除于(a)项所述的担保,本集团及本公司与所有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均无担保及无 固定还款期,亦不计利息。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透过中国交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以委托货 款形式分别提供约人民币892,219,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30,83 6,000元)及人民币66,45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6,490,000元) 贷款予控股子公司及一联营公司。上述委托贷款均为一年内到期及并无担保。 (c)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如附注5所述南宁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尚末办 妥。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期间,本集团与南宁公司的主要交易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包括于主营业务收入内 4,828,100 2,992,458 包括于主营业务成本内 119,355,088 60,228,326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南宁公司的往来帐期末余额如下: 二零零三年 本期内最高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借方余额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包括于应收帐款内 4,065,600 3,150,600 2,148,310 包括应付帐款内 4,611,675 - 4,611,675 包括于其它应收帐款内 66,201,494 66,201,494 66,201,494 41 现金流量表附注 本期支付的其它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 集团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止六个月 支付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广告费用 217,983,277 151,590,045 运输费用 42,740,357 63,695,756 支付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及其它 370,509,217 380,187,602 631,232,851 595,473,403 公司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止六个月 支付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广告费用 23,360,281 22,743,166 运输费用 1,927,522 9,800,177 支付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及其它 109,861,393 320,128,607 135,149,196 352,671,950 42 或有负债 (a)根据国务院及青岛市政府于一九九八年颁布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取消了 原有福利性实物分房政策,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形式补偿合资格的职工的住房福 利。本集团及本公司正研究有关政策的要求,并制订具体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办 法。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及本公司仍未完成该等计划的制订,而本集团 及本公司亦未向职工宣布任何有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计划。因此于二零零三年六月 三十日,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及本公司无需亦未就该等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作出任何费 用支付或拨备。 中国财政部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发出财企[2000]295号文件,就企业住房制度改 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发出通知,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董事会于评估该等政 策后认为,除上述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尚无法准确评估其财务影响外,其它有关政策 将不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b)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本公司一名分销商(“原告人”)在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以本公司违返经销合同为由索赔人民币134,870,000元。本公司在答辩中 否认自己有违约行为,并提起了反诉,以对方严重拖欠货款为理由要求解除与对方之 间的经销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尚欠货款及返还车辆、售酒设备等。截至本公司董事 会批核此财务报表日期止,法院尚未对有关诉讼作出任何裁决。本公司董事会经参考 了负责该诉讼的法律顾问的意见后认为该项诉讼并不会为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经营结果 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同时,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现阶段也不需就该诉讼作出任何拨 备。 43 承诺事项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不存在已授权但未签处合约及未于 财务报表内拨出准备之资本承诺。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已订约但未于财务报表内拨出准备之资本及租贷承诺如 下: 集团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承诺 -建筑工程 83,782 94,561 -投资及收购企业 48,000 98,000 小计 131,782 192,561 费用承诺(广告费) 4,300 - 经营租赁承诺 一年以内 470 151 合计 136,552 192,712 公司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承诺 -建筑工程 24,654 28,739 -投资及收购企业 48,000 98,000 小计 72,654 126,739 费用承诺(广告费) 4,300 - 经营租赁承诺 一年以内 - 151 合计 76,954 126,890 4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附注25所述,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安海斯一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NHEUSER BUSCH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A-B公司”),已根据本公司与A-B公司于二 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签署的《战略性投资协议》行使其在第一部份债券项下的转换 权,获分配60,000,000股新发行H股股份。第一部份债券的转换价格为每股4.68港元 (折合约人民币4.96元)。 45 比较数字 本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通知(财会[2003] 12号)编制各账目。上述要求应视为会计政策变动,而若 干比较数字已相应地予以重列。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管理层提供的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集团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利润 37.02% 35.19% 1.1455 1.1455 营业利润 5.94% 5.65% 0.1838 0.1838 净利润 3.76% 3.58% 0.1164 0.1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4% 3.84% 0.1249 0.1249 截至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利润 35.02% 37.08% 1.0813 1.0813 营业利润 6.78% 7.18% 0.2094 0.2094 净利润 3.98% 4.21% 0.1228 0.1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1% 4.45% 0.1299 0.1299 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利润 13.51% 12.84% 0.4224 0.4224 营业利润 4.08% 3.87% 0.1274 0.1274 净利润 3.58% 3.40% 0.1119 0.1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7% 3.49% 0.1148 0.1148 截至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利润 12.15% 12.84% 0.3799 0.3799 营业利润 3.40% 3.60% 0.1064 0.1064 净利润 3.76% 3.97% 0.1175 0.1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3% 4.26% 0.1259 0.1259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方法计算。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a)集团 本期 增加数 项目 期初余额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138,076,054 28,034,826 其它应收款 52,784,716 1,904,940 长期应收账款 21,191,858 - 坏账准备合计 212,052,628 29,939,766 原材料 11,214,355 1,022,240 产成品 9,437,342 - 其它存货 3,995,115 1,091,399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24,646,812 2,113,63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061,918 - 房屋建筑物 39,937,103 1,732,244 机器设备 55,699,149 22,016,468 运输设备 2,690,550 253,00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8,326,802 24,001,718 本期转回/ 冲销 期末余额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26,588,418) 139,522,462 其它应收款 (1,484,982) 53,204,674 长期应收账款 - 21,191,858 坏账准备合计 (28,073,400) 213,918,994 原材料 (66,979) 12,169,616 产成品 (1,007,422) 8,429,920 其它存货 (186,341) 4,900,173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260,742) 25,499,70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4,061,918 房屋建筑物 - 41,669,347 机器设备 (11,019,897) 66,695,720 运输设备 - 2,943,55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019,897) 111,308,623 本期 本期转回/ 增加数 冲销 期末馀额 项目 期初馀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70,556,695 25,575,431 (19,225,337) 76,906,789 其它应收款 33,697,080 662,516 (837,807) 33,521,789 长期应收账款 21,191,868 - - 21,191,868 坏账准备合计 125,445,643 26,237,947 (20,063,144) 131,620,446 原材料 1,022,238 - - 1,022,238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022,238 - - 1,022,238 机器设备 8,000,000 - (5,049,669) 2,950,33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00,000 - (5,049,669) 2,950,331 (3)会计报表差异调节表 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中国会计 准则”),为于中国发行之A股股东编制了一套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的法定财务报表。 由于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不同,导致本集团汇报的资产、负债及 净利润有所差别。其所带来的主要差别摘要见附表如下: 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之影响: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总净资产值: 3,094,128 3,197,354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于一九九三年上市集资时按调剂中心汇率之调整(a) 361,173 361,173 因汇率并轨而产生之递延汇兑损益(a) (182,042) (182,042)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b) (95,664) (89,924)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的调整(c) (52,221) (46,153) 于一九九三年按调剂中心汇率之调整(d) (37,878) (37,878)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商誉摊销(f) (1,609) (1,216) 发行可换股债券(g) 939,360 - 其它 (16,326) (17,108)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总净资产 4,008,921 3,184,206 对于合并利润表之影响: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45)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 116,403 122,819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b) (5,740) (5,740)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冲回及按香港公 认会计原则所作之商誉及负商誉摊销的调整(c) (6,068) (5,582) 附属公司获豁免偿还欠款(e) 238 -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递延税项及商誉摊销(f) (393) (286)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费用(g) 3,549 - 其它 780 1,820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股东应占盈利 108,769 113,031 (a)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发行“H”股,并首次以按照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 制财务报告。而该等报告内之外币交易均以交易当时之外汇调剂中心(“调剂中 心”)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则按业务发生时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人民币记账。本公司当年发售H股而获得之港币收入均按调剂中心兑换人民币,并因此 产生汇兑损益约人民币361,173,000元。 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中国实行外汇汇率并轨,本公司当日以外币列账的货币 性资产及负债按统一的汇率(“统一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的 统一汇率主要是参考调剂中心的外汇价而换算。由此而产生的汇兑收益约为人民币18 2,042,000元。这收益已按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列为摊销项目并分五年 摊销。但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一九九三年度财务报表已采用外汇调剂中心的汇 价编制,由此产生的汇兑收益已不需再次反映在当年的财务报表中。 (b)由于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所编制的一九九三年财务报表采用 了不同的外币汇率,所以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外币列账的固定资产的成 本产生了差异,以令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财务报表需于本期多提约人民币5,740,000元的折旧费用(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人民币5,740,000元)。 (c)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在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权益时所付出的成本 低于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时,有关差异应按10年的期限摊销计 入损益。在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下,本集团投资成本与本集团应占被投资单位可分离净 资产之公允价值的差额须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摊销。就两准则不 同的会计处理须减少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本期净利润约人民币6,068,000元(二零零 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582,000元)。 (d)于一九九三年,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于业务发生时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 民币记账。对有关外币业务的货币性账户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 其同账面余额的差额,列作当年汇兑损益。但按照香港会计原则下,外币交易均以交 易当时之调剂中心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以其它货币为单位之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结算 日在调剂中心所报之适用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由此令按会计准则所用不同的汇率于一 九九三年产生了汇兑损益约为人民币37,878,000元。 (e)于本期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获债权人豁免偿还欠款约为人民币238,000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没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之财务报表 中,该等豁免须作为资本公积记账。但在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下,该项豁免偿款 须作为其它收入。 (f)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第12号「利得税」的新修定会计政策(于二零零三年一 月一日起或以后开始之期间生效),递延所得税必须采用负债法就资产负债之税基与它 们在财务报表之账面值两者之短暂时差作全数拨备。采纳新订之会计准则第12号对本 集团及本公司的会计影响主要在于收购兼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在A股及H股财务报表显 示不同的公允值所引伸的时差相应的递延税项准备及商誉项目作出的调整。构成会计 政策之变动并已追溯应用,故比较数字已重列以符合经修订之政策。 另外由于商誉金额作出了改变,本期间的摊销金额亦与A股有所分别。 (g)如账目附注25所详述,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H股股东, 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 INTERNATOINAL HOLDINGS INC.) (“A-B公 司”)签订一份《战略性投资协议》,由二零零三年开始分三部份向A-B公司发行强制 性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1,416,19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0元),可转 换为本公司新增308,219,178股的H股。有关根据债券本金计提支付的利息费用亦需在 转股时全额由A-B公司返还予本公司。 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第一部份及第二部份的债券已发给A-B公司,总认购金额 合共约为907,92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 该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团的负债而相应的利息费用将按权责发生制作预提并冲减A- 股报表的利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该部份强制性可转股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团的 股东权益作会计处理,而该债券引伸由本公司支付而按制定会全数由A-B公司于转股时 返还的利息费用以其现金现值记录为递延财务收入。就两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须增加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549,000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无); 并增加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净资产约人民币939,36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无)。 H股财务报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千元计算)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附注31) 营业额 3,9,27 3,433,162 3,162,548 主营业务成本 27 (2,287,661) (2,071,868) 主营业务利润 1,145,501 1,090,680 其它收入净额 (2,420) (4,015) 销售费用 27 (595,009) (502,248) 管理费用 (303,282) (301,240) 经营盈利 4 244,790 283,177 财务费用 7 (64,530) (77,310)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3,319) (2,843) 除税前盈利 176,941 203,024 税项 8 (54,616) (58,109) 除税后盈利 122,325 144,915 少数股东损益 (13,556) (31,884) 股东应占盈利 11 108,769 113,031 股息 10 (220,000) (110,000) 每股盈利-基本 12 人民币0.1088 人民币0.1130 每股盈利-全面摊簿 12 人民币0.0991 不适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以人民币千元计算)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附注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附注31)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净额 13 5,425,131 5,571,972 在建工程 347,687 208,575 无形资产净额 14 105,554 107,778 长期投资净额 26 54,771 55,163 投资于联营公司 26 25,131 28,448 商誉 15 145,050 139,594 负商誉 16 (103,313) (108,435) 递延税项资产 22 12,420 12,628 其它长期资产 17,27 72,308 69,397 6,084,739 6,085,120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 1,007,320 762,166 短期银行存款 28,000 29,000 已抵押的银行存款 35,509 63,205 短期投资 - 150 应收票据 65,364 65,899 应收账款净额 17,27 213,204 167,722 保证金、预付账款及其它应收款 27 509,638 491,121 应收补贴款 1,697 4,266 存货净额 18 1,373,229 1,223,807 3,233,961 2,807,33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以人民币千元计算)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附注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附注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27 1,724,549 2,669,481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19,27 76,182 110,054 应付账款 21,27 788,633 651,513 应付票据 504,468 435,628 预收货款 27 158,751 147,983 预提费用 169,081 46,193 未交税金 238,535 119,488 应付附属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16,983 - 其它应付款 27 802,553 749,384 应付股利 10 132,218 - 4,611,953 4,929,724 净流动负债 19 (1,377,992) (2,122,38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9 4,706,747 3,962,73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9,27 86,333 90,644 其它长期负债 11,575 - 递延税项负债 22 17,591 18,098 115,499 108,742 少数股东权益 582,327 669,784 净资产 4,008,921 3,184,206 股东权益 股本 23 1,000,000 1,000,000 可换股债券 20 935,811 - 储备 24 2,073,110 1,964,206 建议派发之股息 10,24 - 220,000 4,008,921 3,184,20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综合现金流动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千元计算)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运作所得之净现金流入 686,249 678,536 投资业务之净现金流出 (275,797) (280,003) 融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165,432) (33,173)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增加 245,020 365,3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62,166 502,110 汇率变动之影响 134 (128) 于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 1,007,320 867,342 (a)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并不包括存款期长于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及因于取 得银行汇票已抵押的银行存款。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短期银行存款及已抵押的 银行存款,分别约为人民币28,000,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21,995,000元)及人民 币35,509,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53,305,000元)。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综合股权变动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股本 股本溢价 可换股债券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1,000,000 1,893,826 -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 - -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重报 1,000,000 1,893,826 -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 - 本期利润 - - - 汇率折算差额 - - - 发行可换股债券,净额(附注 20) - - 935,811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1,000,000 1,893,826 935,811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 1,000,000 1,893,826 -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 - -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重报 1,000,000 1,893,826 -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 - 本期利润 - - - 汇率折算差额 - - -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重 报(未经审计) 1,000,000 1,893,826 - 盈余 汇率折算 公积金 公益金 差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162,654 129,569 339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 - -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重报 162,654 129,569 339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 - 本期利润 - - - 汇率折算差额 - - 135 发行可换股债券,净额(附注 20) - - -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162,654 129,569 474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 119,851 90,581 12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 - -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重报 119,851 90,581 12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 - 本期利润 - - - 汇率折算差额 - - (128)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重 报(未经审计) 119,851 90,581 (116) 累计亏损 拟派股息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31) (附注31)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220,965) 220,000 3,185,423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1,217) - (1,217)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重报 (222,182) 220,000 3,184,206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220,000) (220,000) 本期利润 108,769 - 108,769 汇率折算差额 - - 135 发行可换股债券,净额(附注 20) - - 935,811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113,413) - 4,008,921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 (141,719) 110,000 3,072,551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646) - (646)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重报 (142,365) 110,000 3,071,905 宣布派发之股息(附注10) - (110,000) (110,000) 本期利润 113,031 - 113,031 汇率折算差额 - - (128)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重 报(未经审计) (29,334) - 3,074,80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账目附注 1.1 公司架构及主要业务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并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 日领取按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发行之“H股”自一九九三 年七月十五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而“A股”则自一九九三年八月 二十七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NHEUSER -BUSCH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A-B公司”)签订一项《战略性投资协 议》,本公司将分期向A-B公司发行强制性转股的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港币1,416,1 95,000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0元);全数换股后A-B公司将持有本公司约27%的 股权。其中,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收到A-B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的部份款 项合共907,92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元),并于本报告期后转为股本其 余约508,275,342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00元)预计可于下半年及二零零四年间 收到。此等融资安排可减低本集团营运资金为负数的情况。详情请参阅附注19及20。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啤酒。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生 产、销售及国内外啤酒产品贸易。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主要收购合并事项已详列于 本报告附注26。 2.2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之中期简略综合账目乃按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廿五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 此份简略综合账目是未经审计的,但经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议确认。 本简明中期账目应与二零零二年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编制本中期简略综合账目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账目所采用者一致,惟本集团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经修 订)「所得税」,该等会计准则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 本集团会计政策之变更及采纳此等新政策之影响载列如下: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就资产负债之税基与它们在财务报表之账面值两者之短暂 时差作全数拨备。短暂时差主要来自固定资产之折旧、若干非流动资产及投资之价值 重估、公积金及其它退休后福利之拨备以及累积税损;而就收购而言,则涉及所购入 净资产之公允值与其税基之差额。递延所得税采用在结算日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之税 率厘定。 递延税项资产乃就有可能将未来应课税溢利与可动用之短暂时差抵销而确认。 递延所得税乃就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短暂时差而拨备,但假若可以 控制时差之拨回,并有可能在可预见未来不会拨回则除外。 以前年度,递延税项乃因应就课税而计算之盈利与账目所示之盈利二者间之时 差,根据预期于可预见的将来支付或收回的负债及资产,按现行税率计算。采纳新订 之会计准则第12号构成会计政策之变动并已追溯应用,故比较数字已重报以符合经修 订后之政策。 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期初未分配利润已分别减少约人民币646,00 0元及人民币1,217,000元。故此,根据上述新修订会计政策,本集团需调整递延税项 负债及重报商誉及负商誉金额,如账目附注22所详述,是项调整导致二零零三年一月一 日之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分别增加约人民币7,527,000元(二零零二年一月一 日: 7,944,000)及人民币18,098,000元(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 19,114,000)。此外, 如账目附注15及16所详述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期初商誉净额及负商誉净额分别增加 约人民币8,213,000元及人民币6,423,000元。 3.2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续) (a)可换股债券 强制性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部份记于资产负债表权益中。此外,本公司估计每年应 缴付予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利息金额及该持有人于换股时退回本公司的利息金额(假设换 股在限期结束时进行)的相应现金流量,按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分别计算其贴现值,将 以上两者之差额(以下简称“贴现净值”)确认为递延收益,于资产负债表中作负债处 理并于换股限期前按年将有关收入确认于损益表中。有关贴现净值及其它有关发行可 换股债券发生的费用均作为冲销有关债券的本金部份处理。 4.3分部报表 本集团之唯一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啤酒。因此,未提供按业务分部资料之分 析。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主要于中国,按地区分部的资料分析如下: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青岛地区 其它山东地区 华北地区 华南地区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对外销售 906,244 515,752 762,219 1,020,861 区域间往来 98,182 - 48,361 103,588 区域主营业务收入 1,004,426 515,752 810,580 1,124,449 营业盈利 区域利润 116,192 12,646 35,659 55,346 未分类开支净额 营业盈利 利息费用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3,319) - - - 除税前盈利 所得税 除税后盈利 少数股东损益 股东应占之盈利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海外地区 合并抵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对外销售 228,086 - 3,433,162 区域间往来 - (250,131) - 区域主营业务收入 228,086 (250,131) 3,433,162 营业盈利 区域利润 85,930 305,773 未分类开支净额 (60,983) 营业盈利 244,790 利息费用 (64,530)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 - (3,319) 除税前盈利 176,941 所得税 (54,616) 除税后盈利 122,325 少数股东损益 (13,556) 股东应占之盈利 108,769 3分部报表(续)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海外地区 合并抵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附注31) 对外销售 129,982 - 3,162,548 区域间往来 - (141,295) - 区域主营业务收入 129,982 (141,295) 3,162,548 营业盈利 区域利润 49,395 335,923 未分类开支净额 (52,746) 经营盈利 283,177 利息费用 (77,310)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 - (2,843) 除税前盈利 203,024 所得税 (58,109) 除税后盈利 144,915 少数股东损益 (31,884) 股东应占之盈利 113,031 5.4经营盈利 综合经营盈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之存货成本(包括折旧,摊销) 2,287,661 2,071,868 固定资产折旧 243,169 225,57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2 26,872 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于管理费用) -商标 1,314 1,441 -专有技术 885 87 -其它 699 543 商誉摊销(包括于其它收入净额) 8,667 4,320 负商誉摊销(包括于其它收入净额) (5,122) (4,981)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457 1,014 核数师酬金 2,915 2,544 经营租赁支出 6,941 7,34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8,035 27,861 存货可变现净值准备 2,114 1,266 存货可变现净值准备拨回 (1,261) (3,91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155 技术开发费 842 1,633 员工成本 264,766 220,449 5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津)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酬工资 189,089 157,783 社会保障成本 22,278 16,844 退休成本-界定供款计划 50,596 44,736 员工医疗福利 2,803 1,086 合计 264,766 220,449 6 董事、监事会成员及五位支薪最高人士之薪津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薪津 非执行董事 -董事袍金 - - -其它 - - 执行董事 -董事袍金 - -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142 173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 - -退休金供款 14 12 -退职之补偿 - - 合计 156 185 管理人员薪津 五位支薪最高人士(包括董事及雇员)之酬金分析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349 417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 - 退休金供款 14 12 退职之补偿 - - 合计 363 429 监事会成员薪津 五名现任及前任监事会成员之薪津总额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75 81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 - 退休金供款 14 12 退职之补偿 - - 合计 89 93 在最高薪酬的五名人士中并无任何人(二零零二年:无)为本公司董事。截至二零 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给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的人士(包括董事、监事及雇员) 每人的酬金均少于人民币530,000元(折合港币500,000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相同)。此外并无董事放弃或答应放弃任何薪津(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无)。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对薪金最高的五位雇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雇员)给 予酬金作为加入本集团之奖励或退职之补偿(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所有非执行董事并没有收取任何薪津(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6.7财务费用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五年内全数偿还的银行借款及透支的利息支出 65,117 79,570 减:于在建工程资本化之利息支出 (587) (2,260) 合计 64,530 77,310 7.8税项 (a)所得税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31) 香港利得税(i) 478 495 中国企业所得税(ii) 54,437 54,938 递延税项资产拨回 - 2,975 减:递延税项暂时性差异冲销(iii) (299) (299) 54,616 58,109 本集团有关除税前盈利之税项与假若采用本公司本土国家之法定税率而计算之理 论税率之差额如下: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 六个月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附注31) 法定税率 33% 33% 不可扣税或不用缴税之支出及收入 9% 13% 控股子公司之亏损 9% 3% 集团内各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 (17%) (18%) 其它 (3%) (2%) 实际有效税率 31% 29% (i)香港利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期间估计应课溢利按17.5%(二零零二年:16%)之税率作出 预提。于二零零三年政府颁布2003/2004年度及利得税率由16%增加至17.5%。 (ii)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按国家规定的须缴纳部份计算,所有可 以享受到的退税及免税优惠已考虑在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发出之一份批文,自本公司成立日起 及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特别说明之前,本公司的应课税溢利暂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 税,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接获青岛市财政局的通知,确 认延长这项税务优惠直至另行通知。 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三水公司”)、青岛啤酒(郴州公司)及深州青岛啤酒 朝日有限公司(“深青啤”)被确认为外商投资企并可享受经抵销累计税损后,由首个 获利年度起计两免三减半缴交所得税。 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深销售”)享受经抵销累计税损后,由首个获利 年度起计首年豁免及两年减半缴交所得税。 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因分别于珠海及厦门经济特 区成立及经营,按有关税务例15%计算课所得税。 三水公司因被确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并在三水地区经营,按有关税务条例以24%计算 应课所得税。 本集团内其它于中国成立及营运的控股子公司的应课税溢利按33%计算应课所得 税。 (iii)于本期间,本集团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准则第12号(经修订) 「所得税」,此事项已详列于本报告附注2。 (b)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集团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 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 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另外,本集团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c)消费税 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啤酒销售全部需按销售吨数提 缴每吨人民币220元之消费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 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单位消费税额改为每吨人民币25 0元。其它啤酒之销售,仍按每吨220元缴纳消费税。 9.9季节性、周期性收入说明 每年夏季及秋季(5月至10月)为啤酒销售的旺季,其销售量一般为淡季期间(1 1月至明年4月)的1至2倍。 10.10股息 于本期间,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分配二零零二年度的股息为人民币220,000,000元 (每股人民币二十二仙)。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分配截至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无)。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六 六个月 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实际派发股息 87,782 - 建议派发之股息 二零零二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二十二 仙(二零零一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十一仙) 220,000 110,000 二零零二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二十二仙乃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建议派发,于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该股息尚未完全派发。二零零一年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十一 仙乃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建议派发并于二零零二年八月正式派发。 11.11股东应占之盈利 在综合损益表上的股东应占之盈利的金额已包括本公司本期之盈利约为人民币10 5,376,000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人民币69,301,000元)。 12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根据股东应占盈利约人民币108,769,000元(二零零二年六 月三十日:人民币113,031,000元)计算。 每股基本盈利是按期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1,000,000,000股(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1,000,000,000股)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根据1,097,535,912股(二零零二 年六月三十日:1,00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即期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加上假设所有未行使换股权之强制性可换股债券皆已行使并被视作无偿发行之加权平 均数97,535,912股(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无)普通股计算。 13.13固定资产净额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成本或估值 期初余额 7,937,966 在建工程转入 98,504 本期添置 63,629 本期转让及报废 (72,034) 期末余额 8,028,065 累计折旧、摊销及资产减值 期初余额 2,365,994 本期计提 243,169 本期转出 (30,231)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2 期末余额 2,602,934 账面净值 期末余额 5,425,131 期初余额 5,571,972 本集团之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均位于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50年。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中,有账面净值合共约为人民币22,685,000元(二零零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4,329,000)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具已作 为若干银行借贷的抵押(附注19)。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净值约人民币362,703,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19,506,000元)的房屋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尚待办理。此 外,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净值约人民币34,762,000元(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2,484,000元)的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待办 理。经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后,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及本公司办理该等《房屋所有 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应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因此对本集团的正常营运 并不构成重大影响,亦无须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此外,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部分经营设施所处的土地为若干地方 政府划拨予前经营方的划拨土地,大部份有关地方政府已承诺办理该等土地出让手续 并承担有关待出让金。在该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净值共约人民币168,543,000元(二 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1,952,000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安排对 本集团的正常营运并不构成重大影响。本集团亦正办理将该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 让土地的手续。 14.14无形资产净额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计) 商标(i) 专有技术(ii) 其它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103,346 18,629 19,966 141,941 本期增加 - - 674 674 期末余额 103,346 18,629 20,640 142,615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24,036 6,520 3,607 34,163 本期计提 1,314 885 699 2,898 期末余额 25,350 7,405 4,306 37,061 账面净值 期末余额 77,996 11,224 16,334 105,554 期初余额 79,310 12,109 16,359 107,778 (i)商标 商标主要包括本集团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重组时,由原有股东投入成为资本 的“青岛啤酒”商标,该商标是以中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定的评估值入账,采用 直线法按40年摊销。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上述商标对本集团的营运非常重要,并预 期能为本集团带来持续的经济利益。因此,上述商标40年之摊销期乃长于香港会计准 则第29条“无形资产”预设的20年摊销年限。 其它商标是于收购附属公司时取得,按照其收购时的价值入账,并按其估计之使 用年限由5年至10年摊销。这些无形资产的成本以收购时的公允值入账。 (ii)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于控股子公司重组时,由少数股东投入该控股子公司作为资本投资。 此专有技术乃按照控股子公司各股东同意之金额入账,并按照其预计经济利益,估计 为10年的经济效益流入期以直线法摊销。这些无形资产的成本以收购时的公允值入 账。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无形资产之公允值不低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一本集团及本公 司之账面值。 15 商誉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附注31) 成本 期初余额 155,048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10,266 期初余额,重报 165,314 本期增加 14,123 期末余额 179,437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23,667)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2,053) 期初余额,重报 (25,720) 本期摊销 (8,667) 期末余额 (34,387) 账面净值 期末余额 145,050 期初余额,重报 139,594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上述商誉的公允值并不低于其账面 净值。 16.16负商誉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附注31) 成本 期初余额 (124,001)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7,389) 期初余额,重报 (131,390)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131,390)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21,989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966 期初余额,重报 22,955 本期摊销 5,122 期末余额 28,077 账面净值 期末余额 (103,313) 期初余额,重报 (108,435) 负商誉按被收购控股子公司可辨认应折固定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并确认 为其它收入。 17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202,957 (5,551) 197,406 一至少于二年 37,456 (25,044) 12,412 二至少于三年 15,734 (14,642) 1,092 三年以上 96,579 (94,285) 2,294 合计 352,726 (139,522) 213,204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125,196 (4,912) 120,284 一至少于二年 56,665 (12,061) 44,604 二至少于三年 19,220 (17,325) 1,895 三年以上 104,717 (103,778) 939 合计 305,798 (138,076) 167,722 啤酒销售所给予的信贷是根据个别客户情况厘定。而赊账期均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个别预计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此外,根据 以往经验及实际情况,一般对三年以上及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计提全 额坏账准备,对个别客户预计可部份回收的金额,按预计未能回收部份计提准备。 于二零零一年,本公司与一名客户及一关联公司就人民币105,000,000元账龄在三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达成一项还款协议。根据有关协议该等债务人将于二零零二年一月 一日起按八年分期归还整项欠款。于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及本公司已按有关协议收回 第一期人民币10,000,000元回款。同时,该还款协议已由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分别约人民币10,000,000元和人民币83,000,000元 之金额已于应收账款和其它长期资产内反映。 18.18存货净额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包装物及辅助材料 1,127,800 966,956 在制品 158,373 127,163 产成品 112,556 154,335 1,398,729 1,248,454 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25,500) (24,647) 存货净额 1,373,229 1,223,807 以上本集团之产成品中,约人民币25,5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币24,647,000元)的存货已全额计提跌价减值准备并以零可变现净值列账。 19.19借款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短期银行 长期银行 借款 借款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偿还期 - 一年内 1,724,549 76,182 1,800,731 - 二至五年 - 66,434 66,434 - 超过五年 - 19,899 19,899 合计 1,724,549 162,515 1,887,064 减:一年内到期部份 (1,724,549) (76,182) (1,800,731) 长期部份 - 86,333 86,333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短期银行 长期银行 借款 借款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偿还期 - 一年内 2,669,481 110,054 2,779,535 - 二至五年 - 72,190 72,190 - 超过五年 - 18,454 18,454 合计 2,669,481 200,698 2,870,179 减:一年内到期部份 (2,669,481) (110,054) (2,779,535) 长期部份 - 90,644 90,644 本集团之借款中有约人民币72,66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89,368,0000元)的借款是于于控股子公司作出债务重组或兼并时中得到免息优惠。其 余借款之年利率为免息至7.25%(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免息至7.25%)。 本集团有约人民币125,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75,00 6,000元)之借款是由关联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此外,本集团另有约人民币125,000,0 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5,000,000元)的借款由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提供担保。 本集团合计有约人民币48,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人民币68, 799,000元)的借款是以若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作及其它 设备作为抵押,其有关资产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22,685,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人民币194,329,000元)。 由于本集团大部份借贷主要为短期银行贷款,故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出现净流动负债约人民币1,377,992,000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12 2,388,000元)。本公司董事会有信心集团可令大部份短期银行借款于到期时作出展期 或以新的融资来源取代有关的短期借款。此外,如账目附注20所述,本公司于二零零 三年四月一日收到A-B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可换股债券的部份款项合计港元907,920,0 00(折合约人民币963,575,000元),其余约508,27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 00元)预计可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及二零零四年分期收到。上述融资安排将减低本集团 净流动负债的金额。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尚未使用之银行贷款信用额约为人民币2,020, 000,000(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674,400,000)元。 20.20可换股债券 (a)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面值总额 发行费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强制性可换股 2003年 7年 963,575 (15,960) 债券 4月1日 二零零三年 债券名称 贴现净值 六月三十日余额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强制性可换股 (11,804) 935,811 债券 (b)债券利息 债券名称 本期应计利息 累计已付利息 期末应付利息 (末经审计) (末经审计) (末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强制性可换股 债券 3,319 - 3,319 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H股股东,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ANHEUSER-BUS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A-B公司”)签订一份《战 略性投资协议》,协议规定由二零零三年开始,本公司将分三部份向A-B公司以现金代 价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1,416,19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 0元),并可按照下列时间表转换本公司新增308,219,178股H股: 第一部份可换股债券 第一部份债券认购总金额为280,80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298,013,000元),已 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发行,A-B公司并已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以每股4.68港元(折合约 人民币4.96元)的价格转换成本公司60,000,000股新增H股。第一部份债券为免利息债 券。 第二部份可换股债券 第二部份债券认购总金额为627,120,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665,562,000元),已 与第一部份债券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同时发行。该债券可于7年内以每股4.68港元(折合 约人民币4.96元)价格转换成本公司134,000,000股新增H股,倘若A-B公司在期限内未 行转股,在期限届满后则即时自动转股。这部分的债券的含息率为年利率2%,但A-B公 司需在转股时全数偿还由本公司支付的利息以及相应的预扣税。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期,A-B公司未有行使转股的权利。 第三部份可换股债券 第三部份债券的认购总金额为508,275,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539,433,000元), 预计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及二零零四年内分期发行,A-B公司于支付有关认购金额后的 7年内,可以每股4.45港元(折合约人民币4.72元)价格转换成本公司114,219,178股新 增H股。若于A-B公司在期限内未行转股,在期限届满后则即时自动转股。第三部份可 换股债券的年利率为2%,但AB公司将在转股时偿还由本公司支付的利息以及相应的预 扣税。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期,本公司仍未向A-B公司发行任何该部份债券。 于第一部份、第二部份及第三部份可换股债券的转股后,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局”) 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分别由大约40.0%下降至约37.7%、33.5%及30.6%,而A-B公 司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分别由大约4.5%上升至9.9%、20.0%及27.0%。然而,于第三 部份可换股债券的转股后,A-B公司所持有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7%权益,将受制 于为国资局的利益设置。A-B公司只可享有该些股份带来的经济利益。国资局将可就该 些股份行使全决权。因此,国资局可透过受置人于本公司的A-股类别股东大会或H-股 类别股东大会上行使该等股份随附的投票权。 22.2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735,783 580,101 一年至两年 21,012 26,803 两年至三年 3,022 14,997 三年以上 28,816 29,612 合计 788,633 651,513 22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采用债务法就时差分别按15%至33%税率作出拨备(二零零二年:相同)。 因滚存税损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按估计未来可由应课税利润产生的应纳税额以 作抵扣才予以确认。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约人民币1,781,279,000元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91,394,000)尚未确认有关递延税项资产的滚 存税损。这些税损将于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八年间到期,而该金额是否足够抵扣将来应 纳税所得则未予肯定。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表如下: (i)递延税项资产 准备 折旧的公允值调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附注31) (未经审计) (附注31) 期/年初数 - 2,975 - - 以前年度调整 (附注2) - - 7,527 7,944 期/年初数, 重报 - 2,975 7,527 7,944 计入利润表 - (2,975) (208) (417) 期/年末数 - - 7,319 7,527 其它 合计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附注31) (未经审计) (附注31) 期/年初数 5,101 5,421 5,101 8,396 以前年度调整 (附注2) - - 7,527 7,944 期/年初数, 重报 5,101 5,421 12,628 16,340 计入利润表 - (320) (208) (3,712) 期/年末数 5,101 5,101 12,420 12,628 (ii)递延税项负债 折旧的公允值调整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 十二月 三十日止 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附注31) 期/年初数 - - 以前年度调整(附注2) 18,098 19,114 期/年初数,重报 18,098 19,114 计入利润表 (507) (1,016) 期/年末数 17,591 18,098 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以下: 递延税项资产于十二个月后实现 12,004 12,212 递延税项负债于十二个月后实现 (16,575) (17,082) 23.23股本 根据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通过之股东特别决议,本公司将法定股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308,219,178元。新增加部份为308,219,178股每股面 值1元之H股。 本公司注册、已发行及已缴足之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00,000,000元),全部为1,000,000,000(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1,0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有关本公司具体出资情况 如下: 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比例(%) 人民币千元 比例(%) 国家股 399,820 39.98% 399,820 39.98% 国内法人股 53,330 5.33% 53,330 5.33% 国内公众股(A股) 200,000 20.00% 200,000 20.00% 境外公众股(H股) 346,850 34.69% 346,850 34.69% 合计 1,00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24.24储备 (i)法定储备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规定,于每年分派净利润时,本公司须将净利润之10%拨入 法定盈余公积金(除非该基金已达本公司注册资本之50%),及按董事会决定提取比例 拨入法定公益金。除法定储备设立之目的外,此储备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亦不得用作现 金股息分配。 董事已决定法定公益金的用途是作为购置或兴建资产,如员工宿舍及其它设施 等,并不能用于支付员工福利费用,该等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ii)利润分派及分配基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财政部财会字1995[31]号文件规定,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需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 公司章程,本集团派发股息乃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和香港公认会计准则计算可供分 配利润之较低者为支付基础。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可分配盈余滚存约为 人民币334,277,000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8,861,000元)。 25.25退休金 根据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暂行规 定》,本公司为全职雇员提供指定供款退休金计划。本集团及其下的雇员均须为此计 划供款,供款比例分别为雇员平均薪金的25.5%及3%至8%。除年度供款外,本公司毋须 承担其它实际退休付款或退休后福利的责任。国家资助的退休计划负责应付退休雇员 的全部退休责任。本集团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供款额约人民币50,596,0 00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44,736,000元)。 在香港注册成立及经营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按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的强制性公积金,按雇员基本薪金5%对该计划每月作出供款,惟此公司发 雇员各自的最高供款额以每年每雇员港币12,000元为限。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本集团雇员的供款额约为74,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78,000元)(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18,000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25,000港元)。该基金资产与本 集团其它基金独立,并由独立专业基金经理所管理。 26.26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a)本中期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增加下列主要新成立的控股 子公司: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名称 成立/收购日期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海丰集团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一月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华中(亚州)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一月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成立和营 注册和 运地点 实收资本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青岛市 人民币10,000,000元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宝鸡市 人民币1,000,000元 新控股子公司名称 应占权益的比例 主要业务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青岛啤酒海丰仓储有限公司 - 52.25% 仓债、加工、运输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i) 30% 53.27% 国内啤酒生产及销售 (i)于二零零三年一月,本公司与青岛啤酒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公司”)合资成立 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公司”),宝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0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宝鸡公司注册资本的30%;西安公司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00,000元,占宝鸡公司注册资本的70%。 西安公司与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宝啤公司”)签订一租赁合同,由宝啤公司 将其除流动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以零租赁费方式租赁予宝鸡公司以从事啤酒生产业 务。租赁期间,宝鸡公司需负责有关的营运成本。 (b)本公司所持以下控股子公司的权益于本期内产生变动如下: (i)于二零零三年三月,本公司与福建酿酒厂(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 约人民币40,040,000元现金代价购入其在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公司”)拥 有的24%股权。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占福州公司注册资本由51%增加至75%。 (ii)于二零零三年一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将其于青岛 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售有限公司各10%之股权分别以人民 币300,000元及人民币100,000元现金代价转让另一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 司。是次股权转让令本公司对青岛啤酒华东上海销售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华东杭州销 售有限公司之间接权益由94.53%减少至94.05%。 (c)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本公司与加拿大EVG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VG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现金人民币5,787,000美元为代价向本公司收购北京三环 亚太啤酒有限公司(“北京三环公司))25%股权,交易后本公司仍将拥有在北京三环 公司29%股权。于二零零二年年度EVG公司向本公司提出延缓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双方 协商同意在EVG公司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该股权由本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并行使相应 的股东权利。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EVG公司仍未支付该等转让价款,故本公 司仍以分占北京三环公司54%权益合并该控股子公司的账目。 (d)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深圳市青岛华南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的子公 司)与泰联酿造(开曼群岛)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由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6,000, 000元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宁万泰啤酒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并改名为青岛啤酒(南宁)有 限公司(“南宁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相关的股权出让手绫尚未办 妥,而本公司亦未就该投资予以入账。 27 与关联企业的交易 当企业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另一企业的财务或经营决策作出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等 企业将被视为关联企业。当两间企业同时接受另一企业共同的控制或重大影响时,该 等企业亦被视为关联企业。 (a)本集团于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与关联企业的主要交易如下: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销售予联营公司 40,631 向关联企业(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或相同大股东)购货 6,463 由关联企业(相同大股东)提供广告服务 471 由关联企业(相同大股东)提供设备安装工程服务 80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销售予联营公司 622 向关联企业(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或相同大股东)购货 8,318 由关联企业(相同大股东)提供广告服务 - 由关联企业(相同大股东)提供设备安装工程服务 156 与关联企业之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并按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之董事对有关交易 厘定之估计市值进行。 (b)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期末余额如下: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止 本期内最 六个月 二零零二年 高借方余额 (未经审计) 年末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括于: 应收账款及其它长期资产内(e) -关联公司 105,349 105,280 105,050 保证金及预付账款内 -关联公司 1,115 259 - 其它应收款内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i) 5,000 5,000 -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8,465 28,077 40,038 -其它关联公司 77,264 67,218 77,247 包括于: 预收货款内 -关联公司 4,479 149 - 其它应付款内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i) 2,580 40 2,580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76 656 976 -其它关联公司 27,500 27,000 27,500 应付账款内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360 3,150 953 -其它关联公司 702 702 283 除附注(e)和(f)所述外,本集团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余额均无担保及无固定还款 期,亦不计利息。 (i)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因有部份董事与本公司相同及有相同大股东,故被视为 关联企业。 (c)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借款内有分别合共约人民币125,000,000元(二零零二年:人 民币875,006,000元)及人民币100,000,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355,516,500元)的 借款是由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d)本集团的借款内有合共约人民币125,000,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125,00 0,000元)的借款是由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e)于二零零一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与一名客户及一关联公司就合共人民币10 5,000,000元,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达成一项还款协议。根据有关协议该等客户 将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期八年归还整项欠款。同时,该还款协议由青岛啤酒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分别约人民币10,000,000元和人民 币83,000,000元之金额已分别于应收账款和其它长期资产内反映(请见附注17)。 (f)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透过不同的中国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分别 提供约人民币892,219,0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230,836,000元)及人民币66,450,0 00元(二零零二年:人民币70,186,000元)贷款予控股子公司及一联营公司。上述委托 贷款均为一年内到期及无担保,委托贷款余额亦不计利息。 (g)青岛啤酒(南宁)有限公司(简称“南宁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于二零零三年六 月三十日尚未办妥。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南宁公司的主要交易如 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予南宁公司 4,828 2,992 向南宁公司购货 119,355 60,228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南宁公司的往来账期末余额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括于应收账款内 3,151 2,148 包括于其它应收账款内 66,201 66,201 包括于应付账款内 - 4,612 29.28 或有负债 (a)根据国务院及青岛市政府于一九九八年颁布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取消了 原有福利性实物分房政策,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形式补偿合资格的职工的住房福 利。本集团正研究有关政策的要求,并制定具体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办法。于二零 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仍未完成该等计划的制定,而本集团亦未向职工宣布任何 有关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计划。因此,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董事会认为本集 团无需,亦未就该等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作出任何费用支付或拨备。 中国财政部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发出财企[2000] 295号文件,就企业住房制度 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发出通知,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董事会于评估该等 政策后认为,除上述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尚无法准确评估其财务影响外,其它有关政 策将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b)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本公司一名分销商(“原告人”)在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以本公司违返经销合同为由索赔人民币134,870,000元。本公司在答辩中 否认自己有违约行为,并提起了反诉,以对方严重拖欠货款为由要求解除与对方之间 的经销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尚欠货款及反还车辆、售酒设备等。截至本公司董事会 批核此财务报表日期止,法院尚未对有关诉讼作出任何裁决。本公司董事会经参考了 负责该诉讼的法律顾问的意见后认为该项诉讼并不会为本集团的经营结果带来重大的 负面影响。同时,本集团在现阶段也不需就该诉讼作出任何拨备。 30.29承担 除在其它附注已述事项,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如下的承担: (a)资本性承担 本集团于本期间并无已授权但未签署合约及未于财务报表内拨出准备之资本承 担: 本集团于本期间已签置合约但未于财务报表内拔出准备之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筑工程 83,782 94,561 投资及收购 48,000 98,000 合计 131,782 192,561 (b)经营租赁承担 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土地及楼宇的经营租赁而须 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付款如下: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 (未经审计)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第一年内 470 151 第二至五年内 - - 第五年后 - - 470 151 (c)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广告费用承担约为人民币4,300,000元(二 零零二年:零) 32.3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附注20所述,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安海斯一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NHEUSER BUSCH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A-B公司”),已根据本公司与A-B公司于二 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签署的《战略投资协议》行使其在第一部份债券项下的转换 权,获分配60,000,000股新发行H股股份。第一部份债券的转换价格为每股4.68港元 (折合约人民币4.96元)。 33.31比较数字 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最近颁布之会计准则第12号(经修订)「所得税」编 制各账目。 诚如附注2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中所述,此举导致部份账项之呈报须予改变。比较 数字已相应地予以重列。 代表董事会 李桂荣 董事长 中国青岛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管理层提供之礼充资料(未经审计) 34. 35.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原则的比较 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中国会计 准则”),为于中国发行之A股股东编制了一套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的法定财务报表。 由于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不同,导致本集团汇报的资产、负债及 净利润有所差别。其所带来的主要差别摘要见附表如下: 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之差别调节表: 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之影响: 二零零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二年 (未经审计)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31)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总净资产值: 3,094,128 3,197,354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于一九九三年上市集资时按调剂中心汇率之调整(a) 361,173 361,173 因汇率并轨而产生之递延汇兑损益(a) (182,042) (182,042)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b) (95,664) (89,924)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的调整(c) (52,221) (46,153) 于一九九三年按调剂中心汇率之调整(d) (37,878) (37,878)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递延税项及商誉摊销(f) (1,609) (1,216) 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g) 939,360 - 其它 (16,326) (17,108)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总净资产 4,008,921 3,184,206 对于合并利润表之影响: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附注31)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 116,403 122,819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b) (5,740) (5,740) 按中国会计准则投资差异摊销冲回及按香港公 认会计原则所作之商誉及负商誉摊销的调整(c) (6,068) (5,582) 附属公司获豁免偿还欠款(e) 238 -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递延税项及商誉摊销(f) (393) (286)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费用(g) 3,549 - 其它 780 1,820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股东应占盈利 108,769 113,031 36.账目附注 37.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比较(续) (a) 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发行“H”股,并首次以按照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 制财务报告。而该等报告内之外币交易均以交易当时之外汇调剂中心(“调剂中 心”)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则按业务发生时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人民币记账。本公司当年发售H 股而获得之港币收入均按调剂中心兑换人民币,并因 此产生汇兑损益约人民币361,173,000 元。 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中国实行外汇汇率并轨,本公司当日以外币列账的货币 性资产及负债按统一的汇率(“统一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的 统一汇率主要是参考调剂中心的外汇价而换算。由此而产生的汇兑收益约为人民币18 2,042,000 元。这收益已按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列为摊销项目并分五 年摊销。但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一九九三年度财务报表已采用外汇调剂中心的 汇价编制,由此产生的汇兑收益已不需再次反映在当年的财务报表中。 (b) 由于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所编制的一九九三年财务报表采 用了不同的外币汇率,所以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外币列账的固定资产的 成本产生了差异,以令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的财务报表需于本期多提约人民币5,740,000 元的折旧费用(二零零二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740,000 元)。 (c)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在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权益时所付出的成 本低于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时,有关差异应按10 年的期限摊销 计入损益。在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下,本集团投资成本与本集团应占被投资单位可分离 净资产之公允价值的差额须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摊销。就两准则 不同的会计处理须减少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本期净利润约人民币6,068,000 元(二 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582,000元)。 (d) 于一九九三年,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于业务发生时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人民币记账。对有关外币业务的货币性账户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 币,其同账面余额的差额,列作当年汇兑损益。但按照香港会计原则下,外币交易均 以交易当时之调剂中心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以其它货币为单位之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 结算日在调剂中心所报之适用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由此令按会计准则所用不同的汇率 于一九九三年产生了汇兑损益约为人民币37,878,000元。 (e) 于本期间,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并没有获债权人豁免偿还欠款约人民币238,00 0 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没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之财务 报表中,该等豁免须作为资本公积记账。但在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下,该项豁免 偿款须作为其它收入。 (f) 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第12 号(经修订)「利得税」的新修定会计政策(于二 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或以后开始之期间生效) ,递延所得税必须采用负债法就资产负 债之税基与它们在财务报表之账面值两者之短暂时差作全数拨备。采纳新订之会计准 则第12 号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会计影响主要在于收购兼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在A 股及 H 股财务报表显示不同的公允值所引伸的时差相应的递延税项准备及商誉项目作出的 调整。构成会计政策之变动并已追溯应用,故比较数字已重列以符合经修订之政策。 另外由于商誉金额作出了改变,本期间的摊销金额亦与A 股有所分别。 (g) 如账目附注20 所详述,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H 股股 东,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 - BUSCH INTERNATOINAL HOLDINGS INC.) (“A -B 公司”) 签订一份《战略性投资协议》,由二零零三年开始分三部份向A-B 公司 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作价共约1,416,195,000 港元(折合约人民币1,503,008,000 元) ,可转换为本公司新增308,219,178股的H 股。有关根据债券本金的计提支付利 息费用亦需在转股时全额由A-B 公司返还予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第一部 份及第二部份的债券已发给A-B 公司,总认购金额合共约为907,920,000 港元(折合约 人民币963,575,000 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该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团的负 债而相应的利息费用将按权责发生制作预提并冲减A-股报表的利润。根据香港会计准 则,该部份强制性可換股债券会被视为公司及集团的股东权益作会计处理,而该债券 引伸由本公司支付而按制定会全数由A-B 公司于转股时返还的利息费用以其现金现值 记录为递延财务收入。就两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须增加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净利润 约人民币3,549,000 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无) ;并增加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 净资产约人民币939,360,000 元(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八、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 稿。 200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