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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2)2003-07-04 10:42:29  上海证券报

						    一、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所述的含义:
    报告人:    指安海斯-布希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安海斯-布希公司;
    A-B公司:   指安海斯-布希公司;
    A-B国际:   指安海斯-布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nheuser - Bus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一家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由A-B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作为A-B公司的代名人;
    青啤:      指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    指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委托表决协议》:      指拟由大股东、A-B公司、青啤以及为该协议目的而指定的受托人签订的《委托表决协议》;
    H股: 指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元认购和进行交易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份;以及
    成交日:    指2003年4月1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 Companies, Inc.)
    国籍:      美国
    主要营业地: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布希广场1号(One Busch Place, St. Louis, Missouri,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股份:  在2003年3月31日为834,351,010股普通股
    主要业务:  A-B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啤酒酿造与销售,以及经营包装材料与主题公园。A-B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啤酒酿造商,在美国经营12个啤酒厂,并在海外经营2个啤酒厂,旗下主要啤酒品牌包括Budweiser、Bud Light、Michelob、Michelob Light及Busch。A-B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主题公园经营者之一、亦是全球最大的铝质饮料罐回收商,并且在麦芽酿造、大米制粉、草皮培植、房地产开发、玻璃瓶生产、铝质罐生产、金属与纸商标印刷以及运输服务领域拥有权益。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联系电话:  (021)62798089
    联系人:    Philip C. Davis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A-B公司的普通股股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A-B公司的股东概无持有A-B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超过1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
    姓名                       职务                国籍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August A. Busch III       董事长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否
                            Emerson Electric Co.              布希广场1号(转)
                            董事
                            SBC Communications 
                            Inc.董事                 
    Carlos Fernandez G.       董事                    墨西哥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Grupo Modelo, S.A. de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C.V.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Grupo Modelo 主要生产性
                            子公司的重要职务,包括执
                            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Emerson Electric Co.,董事
                            Grupo Elektra, S.A. de 
                            C.V.董事
                            Grupo Televisa, S.A. de 
                            C.V.董事    
    John E. Jacob           董事、全球通讯执行副总裁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Coca-Cola Enterprises,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Inc.董事
                            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 Co.董事      
    James J. Forese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American Management Systems,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Inc.董事
                            NUI Corporation董事
                            Spherion Corporation董事    
    James R. Jones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Manatt Jones Global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Strategies, LLC联合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
                            Manatt, Phelps & Phillips 
                            LLP高级顾问
                            Kansas City Industries, 
                            Inc.董事
                            Keyspan Energy董事
                            TV Azteca S.A. de C.V.董事    
    Charles F. Knight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Emerson Electric Co.董事长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BP p.l.c.董事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董事
                            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 Co.董事
                            SBC Communications Inc. 董事  
    Vernon R. Loucks, Jr.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The Aethena Group, LLC董事长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Segway L.L.C.首席执行官
                            Affymetrix, Inc.董事
                            Edwards Lifesciences Corp.董事
                            Emerson Electric Co.董事
                            GeneSoft, Inc.董事      

    Vilma S. Martinez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Munger, Tolles & Olson合伙人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Burlington Northern Santa Fe 
                            Corporation董事
                            Fluor Corporation董事   
    William Porter Payne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Gleacher Partners LLC合伙人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Cousins Properties, Inc.董事
                            Crown Craft, Inc.董事
                            Jefferson-Pilot Corporation董事     
    Joyce M. Roché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Girls Incorporated总裁兼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首席执行官
                            SBC Communications Inc.董事
                            Tupperware Corporation董事
                            The May Department Stores 
                            Company董事     
    Henry Hugh Shelton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of            市布希广场1号(转)       否
                            M.I.C.Industries总裁
        
    Patrick T. Stokes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Anheuser-Busch, Incorporated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Anheuser-Busch International, 
                            Inc.董事长
                            U.S. Bancorp董事  
    Andrew C. Taylor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Enterprise Rent-A-Car Company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Commerce Bancshares, Inc.董事 
    Douglas A. Warner III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董事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Motorola, Inc.董事      
    Edward E. Whitacre, Jr.    董事                        美国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
                            SBC Communications Inc.             布希广场1号(转)        否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Burlington Northern Santa Fe 
                            Corporation董事
                            Emerson Electric Co.董事
                            The May Department Stores 
                            Company董事      
    4、持有其它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A-B公司未持有、控制其它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持股变动原因
    2002年10月21日,青啤与A-B公司签署了《战略性投资协议》。根据《战略性投资协议》,青啤拟分三批向A-B公司定向发行总金额为1,416,195,342港元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券。而A-B公司于青啤的持股比例,将分三批由目前的4.5%逐步增至9.9%、20.0%及27.0%。前述发行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事宜已经获得青啤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国务院、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与豁免。
    2003年4月1日,青啤向A-B公司发行第一批与第二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A-B公司指定A-B国际认购第一批与第二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金额280,800,000港元,可于成交日后的三个月转换成60,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于成交日后的三个月届满时到期,到期时须强制性转换为60,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第二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金额627,120,000港元,可于成交日后的七年内(但须在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转股完成后)转换成134,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第二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于成交日后的七年届满时到期,到期时须强制性转换为134,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
    A-B国际于2003年6月26日正式通知青啤,行使转换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的权利。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于2003年7月2日转换成60,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
    2、股份变动情况
    紧接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转换成青啤的H股股份之前,青啤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000,000股,A-B公司透过A-B国际间接持有45,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股份总额的4.5%。
    紧接第一批强制性可转换债券转换成青啤的H股股份之后,青啤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60,000,000股,A-B公司透过A-B国际间接持有105,000,000股青啤H股股份,占青啤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9%。
    3、转股后的股份禁售锁定及其它出售限制
    所有按照强制性可转换债券向A-B公司发行的H股股份,自相应的配发及发行日起受制于2年的禁售锁定期。
    A-B公司亦承诺,只要大股东于青啤的持股量占全部已发行的青啤股份不低于20%(但不包括大股东按《委托表决协议》而享有表决权的股份),倘(a)A-B公司知悉有关人士在A-B公司向其出售或处置青啤股份后将持有超过青啤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0%或以上;或(b)大股东在A-B公司向该人士出售股份后将不再保持其作为青啤最大股东的地位,则A-B公司将不会向任何人士出售或以任何形式处置青啤股份。
    四、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报告人未买进或卖出任何青啤的股份。
    五、其它重大事项
    报告人无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报告人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Restated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of Anheuser-Busch Companies, Inc.)
    2. 《战略性投资协议》;
    3. 青啤的股东大会决议;
    4.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复;
    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复;
    7.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批复;
    8.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复;以及
    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豁免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报告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字:Philip C. Davis
    签注日期: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