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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02-18 11:28:07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7日上午在集团公司办公楼三楼电话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423,254,22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0.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分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423,254,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
    王卫民女士当选公司董事 同意423,254,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
    2.审议通过《关于增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夏传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23,254,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
    陈志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23,254,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