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05-01-19 11:54:31 证券时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厦门金桥路101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福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将部分暂时募股闲置资金购买国债的议案》,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为确保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多不超过1.5亿元进行风险较小的国债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后实施并另行公告,并同意提交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是本着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将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基金债券的议案》,即利用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债券,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同意提交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是本着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聘任王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五、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时间:2003年5月26日上午9:00
(二)地点:厦门市金桥路101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将部分暂时募股闲置资金购买国债的议案》
2、《关于将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基金债券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3年5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3年5月21-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金桥路101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厦门市金桥路101号
联系人:许琼玖 王勇
联系电话:0592-5114116 传真:0592-5042553
邮政编码:361012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