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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02-18 11:31:26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18日上午在集团公司办公楼三楼电话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464,979,87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7,516,536.08元,由于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26,795,500.78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不向股东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决定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同意464,979,8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