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2005-01-19 11:53:12  上海证券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3)南市民二初字第8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获知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化股份”股票1107627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82%)因1991年12月为南宁合成纤维厂向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所持有的“南化股份”国有法人股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6%),冻结期限为1年,自2003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