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近日我公司与国内外港口分别签订了大额集装箱起重机械供货合同,涉及总金额为800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约为65,000万元,其中阿联酋迪拜港项目合同金额为5500万美元,深圳赤湾港项目金额为2500万美元,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分别在2003年至200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条款,公司按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