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1:51:08 中国证券报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3年2月25日在本集团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集团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集团2002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总额92,655,492.49元(已经审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9,265,549.25元,提取公益金5%计4,632,774.62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56,601,769.54元,2002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235,358,938.16元。
建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集团2002年末总股本306,512,3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36,781,482.12元,剩余合计198,577,456.04元结转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将提交本集团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与本集团2002年度负责审计的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支付母公司审计费用三十万元人民币。
七、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集团2003年度审计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集团总经理处理续聘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需经本集团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本集团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