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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1-19 11:53:12  证券时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于二OO三年三月五日在厦门市白鹭洲大酒店召开,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44,342,958.22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34,295.82元,5%法定公益金2,217,147.91元后,余37,691,514.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354,298.84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045,813.33元。
    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度末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实施分配后,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为96,045,813.33元,结转下年度。
    四、公司《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下列授信额度:
    1、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3000万元;
    2、申请进口物资的信用证开证额度300万美元。
    以上均以“信用方式”申请授信额度,申请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曾福生先生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有效。
    六、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滨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滨北支行申请下列授信额度:
    1、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3000万元;
    2、申请进口物资的信用证开证额度300万美元。
    以上均以“信用方式”申请授信额度,申请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曾福生先生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有效。
    七、公司《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专业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3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八、公司《关于计提2002年度效益工资的议案》。
    九、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公司《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03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为36000元人民币(含税),按月支付。
    十一、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三、四、七、九、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