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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1:50:35  上海证券报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人。董事长陈圣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钟表商店转让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主要股东经友好协商,决定调整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此,本公司决定将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钟表商店所持新宇公司的股份520万股,以每股1.582元(帐面每股净资产1.253元)的协议价格全部转让给惠州市惠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金额总计822.64万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视进展情况作进一步信息披露。
    根据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决议(详见《上海证券报》编号为2001-016的公告),新宇公司上海方三家股东持有的新宇公司股份(截止到目前为止,上海卢湾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65万股、上海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8万股和上海钟表商店持有的520万股)在转让之前由本公司托管。本次新宇公司主要股东之间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公司作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海方三家股东持有的股份将全部转让给惠州方股东。本次新宇公司股东间股权结构调整后,本公司对上海方三家股东的股份托管自动解除。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新宇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即由目前的9000万元总股本扩大到18000万元,按照增资扩股方案,本公司可配售股份1137万股。目前,本公司持有新宇公司股份1137万股,占12.63%。
    为支持和推动新宇公司的快速发展,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本公司经研究,同意新宇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决定对其追加投资1137万元,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认购新宇公司股份1137万股,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事宜。新宇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新宇公司股份总计2274万股,仍占12.63%。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柳林商务中心部分办公楼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公司编号为2003-02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