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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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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09-003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签订的

    

    《产品买卖协议》属于产品交易;交易标的:本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销售重熔用铝锭

    

    5200 吨、铝杆5000 吨,预计金额1.2 亿元以上。

    

    ●关联董事张新、李建华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交易是正常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09 年度经营计划,本公司于2009 年3 月27 日在乌鲁木齐市与特变

    

    电工签订了《产品买卖协议》。本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销售重熔用铝锭、铝杆。本次交

    

    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9 名董事中,关联董

    

    事张新、李建华回避表决,其他7 名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

    

    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6,815,88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 2 -

    

    总股本的30.3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成立于1993 年2 月26 日,该公

    

    司于1997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张新先生;注册资本:

    

    1,198,250,482 元;公司主要经营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的制造和销售,水暖

    

    电安装,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特变电工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

    

    本公司董事,特变电工副总经理李建华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特变电工总会计师尤

    

    智才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特变电工董事会秘书郭俊香女士担任本公司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特变电工签订的协议规定:重熔用铝锭价格以发货当月的上海期货月

    

    度加权平均价为准,本公司按GB/T1196-2008 标准供货;铝杆价格以发货当月的上

    

    海期货月度加权平均价为基础,每吨上浮450 元,本公司按GB/T3954-2008 标准供

    

    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销售重熔用铝锭的数量、定价政策、金额

    

    公司2009 年计划销售给特变电工重熔用铝锭5200 吨(以本公司实际交货量为

    

    准),价格以发货当月的上海期货月度加权平均价为准,本公司按GB/T1196-2008 标

    

    准供货,预计金额6000 万元以上。

    

    2、销售铝杆的数量、定价政策、金额

    

    公司2009 年计划销售给特变电工铝杆5000 吨(以本公司实际交货量准),价格

    

    以发货当月的上海期货月度加权平均价为基础,每吨上浮450 元。本公司按

    

    GB/T3954-2008 标准供货,预计金额6000 万元以上。

    

    3、交货方式及付款方式:

    

    (1)公路运输至需方厂区,需方负责卸货,在交接货物时需方之委托代理人(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须为供方出具本人签字核实数量的《收货确认回执单》。

    

    (2)货到需方处后,需方按《产品买卖协议》中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进行验

    

    收,检验期为需方出具《收货确认回执单》之日起三日内,逾期不检验或无异议则- 3 -

    

    视为对产品质量验收合格。

    

    (3)先货后款,同时供方每月发货后要在当月25 日前给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4、支付方式: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5、协议生效时间及截止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经供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及需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终止日期:2009 年12 月31 日或在此期限内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购销完毕

    

    (合同终止日期以两者先到的日期为准)。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重熔用铝锭、铝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市场销售、特变电工原

    

    材料采购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

    

    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本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买卖协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