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0-015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由公司乌鲁木 齐科技园区变更为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 .. 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拟调减高纯铝板锭铸造及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472 万元(包括利息 收入),将其投入到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拟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包 括利息收入),投入到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中,该项目为新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2925 万元,建设周期18 个月,投资利润率(税后) 11.55%。 .. 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31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13.59%。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1 号文核准,公司进行了2007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2 - 股54,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 元。根据北京五洲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的 “五洲审字[2008]8-025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3,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8,919,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4,081,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五个项目:1、15000 吨/年非铬酸电 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3、电子 铝箔生产线精整技术改造项目;4、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5、电子 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 为在新的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打造新材料产业链及产业群,实现公司做大做 强电子新材料产业的战略规划及产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完成与2×150 兆瓦热电联产 发电机组的产业配套,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将15000 吨/年非铬酸电 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变更为 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电极箔技术研发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调减高纯铝板锭铸造及技术改造项目因投资节约和部分子项目未实 施产生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5472 万元,将其投入到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中;公 司拟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因投资节约产生的预计节余募集资 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中,该项目为新增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292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842 万元,公司 自筹4083 万元,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公 司共有9 名董事,参加此次会议的董事9 名,3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致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 案》将提请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 -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际投 资(包括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15509 万元,年产能为8000 吨的一 期主要设备已在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建成,一些配套设施和辅助工程正在建设中。由 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年产能为7000 吨的二期尚未投入建设。为在新的甘泉堡新材 料工业园区打造新材料产业链及产业群,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的战略 规划及产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完成与2×150 兆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产业配套,提 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将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期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变更为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 甘泉堡工业园区是乌鲁木齐高新区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的工业园区。公司 现拥有乌鲁木齐高新区甘泉堡工业园区1040 亩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进行2×150 兆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工作,预计该发电机组投产发电 后,每年可供电16 亿千瓦时。公司将该项目二期实施地点变更到甘泉堡新材料工业 园区,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配套,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次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产能实施地点发生变更 后,预计将在2011 年末完成该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以及项目整体可行性分 析、经济效益分析未发生变化。 2、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包括 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6231 万元,部分高纯铝和高纯铝合金板锭铸 造产能、高纯铝杆以及一条高纯铝丝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全部2 万吨铸造产能将于 2010 年10 月建成投产,预计后续投资1012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使用部 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进口设备,以及通过工艺改进合理安排生产线减少了设备投 入量,降低投资并节约了部分资金;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子项目 1000 吨/年高纯铝粉生产线和剩余三条高纯铝丝生产线,原计划投资2500 万元,但 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拟不再继续实施该子项目。根据该 项目已经实施和后续投资情况,预计剩余募集资金5472 万元。- 4 -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实际投资(包括使用的募集 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8456 万元,已完成电容器实验室改建,中试工厂正在建 设中。目前,电子新材料技术更新换代迅速,利润日益向技术含量高的中高端产品 集中,对此,国外先进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国内企业也在 通过加大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以免被市场淘汰; 先进的技术及生产工艺已成为核心竞争因素。为积极有效应对电子新材料行业技术 发展的新形势,提高中试工厂电极箔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工业化生 产能力,缩短新技术工业化生产时间,公司增加了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投资, 预计该项目增加后的投资总额为10100 万元,与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存在资 金缺口5600 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新材料研发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减高纯 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472 万元,增加对电子新材料技 术中心项目的投入。后期公司将对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垫付的自有资金进行置 换,剩余资金继续投入,不足资金128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通过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加强对电极箔、电子铝箔、高纯 铝的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的推出速度,继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适应电子新材料 行业的技术发展形势,尤其是提升电极箔产品的研发能力和新工艺的转化能力,向 国际领先水平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对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 3、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实际投资(包 括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13826 万元,一期10000 吨高纯铝产能已建 成投产,二期5000 吨正在建设中,将于2010 年12 月建设完成,预计后续投资2810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设备和项目用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度下跌;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进口设备;另外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 部分项目自主施工,有效降低投资成本,该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为提- 5 -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增年 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该项目为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于该项 目资金缺口4083 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 三、新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的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拟在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投资建 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92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23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686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20 条化成线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项目实施后,公司每年可 新增500 万平米高压电极箔产能,年新增销售收入30770 万元,项目达产后正常年 利润总额为1757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 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铝电解电容器在市场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球产业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在成本压 力下,其制造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2001 年至2009 年间中国铝电解电容器产量年平 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促进了电子铝箔和电极箔加工业的发展。2009 年下半年以 来,随着中国电子新材料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由于公司电极箔技术质量水平的不 断提升,公司现有电极箔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根据当前电极箔市场的发 展形势,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拟投资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 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 电容器是电子整机的关键电子元件,应用面广、使用量大,主要包括铝电解电 容器、陶瓷电容器和有机薄膜电容器三大类。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的关键原 材料,属于中间产品,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工、金属材料等多学科技术及相关产 业,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属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发展的新型电子功能材料。 铝电解电容器具有体积小、电容量大及成本低的特性,尤其是单位电容量的价 格在所有电容器中最为便宜,符合信息产品低价化发展趋势。目前,铝电解电容器 产量占全部电容器产量的45%,主要用于电脑、彩电、空调、照相机等家用电器及数 控车床等,其中在消费性电子产品中的应用占44%。- 6 - 由于PC 产品和AV 产品在家庭中的普及,其主板、显示器、电源上用铝电解电 容器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并且随着高效节能灯、电动汽车、风力发电设备等节能 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特别是新兴环保能 源行业如风力发电,大量使用新型电容器,市场潜力巨大。考虑到铝电解电容器等 电子新材料市场的发展,预计电极箔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具有扩大电极箔产能的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和现有生产平台的优势。公 司战略是以公司先进技术为平台,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实现新疆优势资源转 换,做精做强“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的电子新材料产业链, 公司拥有的自备热电厂和生产工艺及技术国内领先的高纯铝、电子铝箔产品,可为 公司扩大电极箔产能提供能源保障和优质原材料供应,公司具有较强的产业链优势;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电极箔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 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有效提升电极箔研发能力,而且可以快速推动先进技术和工 艺的工业化生产;同时,公司从事电极箔生产多年,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 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操作工人,扩建电极箔产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产品线的经营平台, 在技术、生产组织、市场营销、人员管理方面充分借鉴现有经验。 该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所得税后): (1)投资利润率:11.55%; (2)财务内部收益率:14%; (3)投资回收期:6.35 年(含建设期); (4)财务净现值(Ic=10%):1672 万元; 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盈利能力能够满足行业要求,财务 净现值大于零,表明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3、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由于电极箔市场发展较快,国内一些企业纷纷投资电极箔生产线,引进先进设 备、扩大产能、加强销售,国外的一些先进企业也开始到中国投资设厂,凭借其规 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因此,本项目将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7 - 同时公司如不能在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不能发挥优 势,不能抓住机遇,将会影响项目收益。对此,公司将充分依托电子新材料产业链, 加快推进配套电子新材料产业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不断提高电极箔产品质量技 术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新增电极箔产能提供能源、技术和市场支持。 4、项目综述: 随着电极箔市场迅速发展和公司电极箔技术不断提升,以及公司产业链优势日 益显现,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 电极箔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实现做精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和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如 下: (1)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统筹兼顾,有效配置资金,可以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部分募 集资金内部调整的决策程序和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事项。 (2)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新增投资项目是公司董事会本着科学审慎的原则,根 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资源的有 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 和变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和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如下:- 8 - (1)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旨在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发展需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事项。 (2)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新增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募 集资金内部调整、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已可以实施。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拟内部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新疆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4)公司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实施, 未违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东方证券对此无异议。 六、其他审批程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已经- 9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独立意见 2010 年7 月 22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高纯铝板锭铸 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未使用和节余资金5472 万元调整增加另一募投项目电子新材料 技术中心项目的投资。本人就该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统筹兼顾,有效配置资金,可以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部分募集资 金内部调整的决策程序和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王友三、钟掘、徐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意见 2010 年7 月 22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高纯铝板锭铸 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未使用和节余资金5472 万元调整增加另一募投项目电子新材料 技术中心项目的投资。监事会就该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旨在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发展需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内部调整事项。 监事签名:尤智才、郭俊香、许策、赵向东、贺耀文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 年7 月 22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预计节余的 募集资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 极箔技改项目。本人就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新增投资项目是公司董事会本着科学审慎的原则,根 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具 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 置,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变更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王友三、钟掘、徐珍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意见 2010 年7 月22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预计节余的 募集资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 极箔技改项目。监事会就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新增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 监事签名:尤智才、郭俊香、许策、赵向东、贺耀文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2010 年7 月22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众和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对新疆众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 独立保荐意见: 一、新疆众和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1 号文核准,新疆众和于2008 年1 月向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发行价格为19.50 元/股。根据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五洲 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的“五洲审字[2008]8-025 号”验资 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53,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8,919,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4,081,000.00 元。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以下 简称“《预案》”)披露,新疆众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以下五 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1 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 24,800 万元 2 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12,431 万元 3 电子铝箔生产线精整技术改造项目 10,220 万元2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4 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47,000 万元 5 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 4,500 万元 《预案》约定“对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的部 分,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投入项目资金总额,则超 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34,571,000.00 元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二、新疆众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调整事项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包括三部分:一是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公司拟将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由 原计划的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变更为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二是部分募集资 金内部调整:公司拟调减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5,47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并将其调增到另一募投项目电子新材料技术中 心项目;三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 铝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8,84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并将其投入到新募投 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公司做大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的战略规划,合理布局电子铝箔生产,公 司在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建设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一期 的基础上,拟将年产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 地点由原计划的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变更为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 2、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高纯铝板锭铸造及技术改造项目铸造等部分产能建 设完成,子项目高纯铝粉和剩余三条高纯铝丝生产线(原计划建设四条高纯铝丝 生产线,已建设一条)拟不再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竞争力,公司拟调减 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47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将其投入到另一募投项3 目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 3、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计划投资24,800 万元,建设15,000 吨/年联合法高纯铝产能,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项目一期10,000 吨/年高纯 铝产能已经建设完成,二期5,000 吨/年高纯铝产能预计2010 年下半年建设完成,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电极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公司拟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 铝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 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12,925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314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3.59%。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际 投资(包括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15509 万元,年产能为8000 吨的一期主要设备已在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建成,一些配套设施和辅助工程正在建 设中。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年产能为7000 吨的二期尚未投入建设。为在新 的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打造新材料产业链及产业群,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电子新 材料产业的战略规划及产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完成与2×150 兆瓦热电联产发电 机组的产业配套,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将15000 吨/年非铬酸电 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公司乌鲁木齐科技园区变 更为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 甘泉堡工业园区是乌鲁木齐高新区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的工业园区。公 司现拥有乌鲁木齐高新区甘泉堡工业园区1040 亩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进行2 ×150 兆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工作,预计该发电机组 投产发电后,每年可供电16 亿千瓦时。公司将该项目二期实施地点变更到甘泉 堡新材料工业园区,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配套,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产品在 市场上的竞争力。 本次15000 吨/年非铬酸电子铝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期产能实施地点发生4 变更后,预计将在2011 年末完成该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以及项目整体 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未发生变化。 2、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包 括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6231 万元,部分高纯铝和高纯铝合金 板锭铸造产能、高纯铝杆以及一条高纯铝丝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全部2 万吨铸造 产能将于2010 年10 月建成投产,预计后续投资1012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由于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进口设备,以及通过工艺改进合理安排生产线 减少了设备投入量,降低投资并节约了资金;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 目的子项目1000 吨/年高纯铝粉生产线和剩余三条高纯铝丝生产线,原计划投资 2500 万元,但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拟不再继续实施 该子项目。根据该项目已经实施和后续投资情况,预计剩余募集资金5472 万元。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实际投资8456 万元,已 完成电容器实验室改建,中试工厂正在建设中。目前,电子新材料技术更新换代 迅速,利润日益向技术含量高的中高端产品集中,对此,国外先进企业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国内企业也在通过加大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等 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以免被市场淘汰;先进的技术及生产工艺已成为核 心竞争因素。为积极有效应对电子新材料行业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提高中试工厂 电极箔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工业化生产能力,缩短新技术工业化 生产时间,公司增加了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投资,预计该项目增加后的投资 总额为10100 万元,与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存在资金缺口5600 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新材料研发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减高 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472 万元,增加对电子新 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投入。后期公司将对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垫付的自有资 金进行置换,剩余资金继续投入,不足资金128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通过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加强对电极箔、电子铝箔、高 纯铝的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的推出速度,继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适应尤其是 提升电极箔产品的研发能力和新工艺的转化能力,向国际领先水平发展,进一步 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对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 3、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实际投资 (包括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尚未支付的欠款等)13826 万元,一期10000 吨高纯铝 产能已建成投产,二期5000 吨正在建设中,将于2010 年12 月建设完成,预计 后续投资2810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部分设备和项目用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进口 设备;另外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部分项目自主施工,有效降低投资成本,该 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842 万元,投入到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 目,该项目为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于该项目资金缺口4083 万元,公司将 通过自筹解决。 (三)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拟在甘泉堡新材料工业园区投 资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92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239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1686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20 条化成线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项目实施后, 公司每年可新增500 万平米高压电极箔产能,年新增销售收入30770 万元,项目 达产后正常年利润总额为1757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 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铝电解电容器在市场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球产业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在成本 压力下,其制造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2001 年至2009 年间中国铝电解电容器产 量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促进了电子铝箔和电极箔加工业的发展。2009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中国电子新材料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由于公司电极箔技术 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现有电极箔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根据当前 电极箔市场的发展形势,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拟投资新 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 电容器是电子整机的关键电子元件,应用面广、使用量大,主要包括铝电解 电容器、陶瓷电容器和有机薄膜电容器三大类。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的关 键原材料,属于中间产品,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工、金属材料等多学科技术及6 相关产业,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属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发展的新型电子功 能材料。 铝电解电容器具有体积小、电容量大及成本低的特性,尤其是单位电容量的 价格在所有电容器中最为便宜,符合信息产品低价化发展趋势。目前,铝电解电 容器产量占全部电容器产量的45%,主要用于电脑、彩电、空调、照相机等家用 电器及数控车床等,其中在消费性电子产品中的应用占44%。 由于PC 产品和AV 产品在家庭中的普及,其主板、显示器、电源上用铝电 解电容器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并且随着高效节能灯、电动汽车、风力发电设备 等节能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特别是新 兴环保能源行业如风力发电,大量使用新型电容器,市场潜力巨大。考虑到铝电 解电容器等电子新材料市场的发展,预计电极箔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具有扩大电极箔产能的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和现有生产平台的优势。 公司战略是以公司先进技术为平台,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实现新疆优势资 源转换,做精做强“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的电子新材料产 业链,公司拥有的自备热电厂和生产工艺及技术国内领先的高纯铝、电子铝箔产 品,可为公司扩大电极箔产能提供能源保障和优质原材料供应,公司具有较强的 产业链优势;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电极箔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电子 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有效提升电极箔研发能力,而且可以快速 推动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工业化生产;同时,公司从事电极箔生产多年,拥有一批 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操作工人,扩建电极箔产能可以充分利用 现有产品线的经营平台,在技术、生产组织、市场营销、人员管理方面充分借鉴 现有经验。 该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所得税后): (1)投资利润率:11.55%; (2)财务内部收益率:14%; (3)投资回收期:6.35 年(含建设期); (4)财务净现值(Ic=10%):1672 万元; 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盈利能力能够满足行业要求,财 务净现值大于零,表明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7 3、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由于电极箔市场发展较快,国内一些企业纷纷投资电极箔生产线,引进先进 设备、扩大产能、加强销售,国外的一些先进企业也开始到中国投资设厂,凭借 其规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因此,本项目将面临市场竞 争风险;同时公司如不能在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不能发挥优势,不能抓住机遇,将会影响项目收益。对此,公司将充分依托电子 新材料产业链,加快推进配套电子新材料产业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不断提高 电极箔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新增电极箔产能提供能源、技 术和市场支持。 4、项目综述 随着电极箔市场迅速发展和公司电极箔技术不断提升,以及公司产业链优势 日益显现,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扩大电极箔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实现做精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 三、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新疆众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可以实施。 2、新疆众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拟内部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 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新疆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新疆众和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4、新疆众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 实施,未违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8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孙树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