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8-10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0-017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8 月7 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在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量175,686,6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49.90%。本次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刘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内部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为进一步提升电子新材料研发能力,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调减高纯铝板锭铸造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547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增加对电子新材料技术中心项目的投入。表决结果:同意票175,686,613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满足电极箔
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同意公司将15000 吨/年联合法生产高品质高纯铝项目预计节余
募集资金884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投入到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00 万平方
米高压电极箔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175,686,613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常娜娜律师出席
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二○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