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4-28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2-008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 11:00 时(北京时
间)在公司科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
股份数量 193,983,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7.19%。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刘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411,042,225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1 股、派发现金股
息 0.6 元(含税),共计送股 41,104,223 股,派发现金股息 24,662,533.50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 797,228,608.40 元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411,042,22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2,208,445 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公司决定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 35 万元,若中期审计,中期审计报酬为 17.5 万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公司决定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17.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 9 万吨/年新型功能及结构件专用一次高纯铝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8,320,379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关联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93,9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常娜娜出席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