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2-019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65,176,813 股(不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的 11,501,791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2 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11,501,791 股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 201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10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 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 审核通过。201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4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7,280 万股新股。 2011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20.05 元/股,共发 -1- 行 58,983,541 股,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 电工”)认购 8,847,531 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共计认 购 50,136,010 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82,619,997.05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 费用人民币 31,271,623.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1,348,373.57 元,已经五 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 2-0537 号《验资报告》验 证。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变电工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 7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 十二个月。特变电工所认购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 日,其他 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到交易日。 三、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12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以 2012 年 5 月 24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 411,042,2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送 1 股,转增 2 股,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44 元,共计派发股利 24,662,533.50 元。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534,354,893 股,增加 123,312,668 股,其中特变电工认购的 8,847,531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变更为 11,501,791 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 50,136,010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变更为 65,176,813 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的 股东履行承诺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新疆众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 所作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新 疆众和披露的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新疆众和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新疆众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65,176,813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2 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本次上市数 剩余有限售 件的流通股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股股份数量 量 条件的流通 份占公司总股 (单位:股) (单位:股)股股份数量 本比例(%)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 2,288,000 0.43 2,288,000 0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4,615,000 0.86 4,615,000 0 易方达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3,445,000 0.64 3,445,000 0 基金管 1 理有限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6,890,000 1.29 6,890,000 0 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中行-易方达- 813,813 0.15 813,813 0 中行增发添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公司-浦发-易方达-浦发 585,000 0.11 585,000 0 增发添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上海哲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30,000 1.48 7,930,000 0 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1.46 7,800,000 0 -3- 4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7,800,000 1.46 7,800,000 0 5 宁波金联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00,000 1.46 7,800,000 0 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7,670,000 1.44 7,670,000 0 7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40,000 1.41 7,540,000 0 合计 65,176,813 12.20 65,176,813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210,000 -15,210,000 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1,468,604 -49,966,813 11,501,79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6,678,604 -65,176,813 11,501,791 无限售条件 A 股 457,676,289 +65,176,813 522,853,102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57,676,289 +65,176,813 522,853,102 股份总额 534,354,893 0 534,354,893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2、其他文件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公司”)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新疆众和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新疆众和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经新疆众和 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1〕944 号文核准,公司向下列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8,983,541 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8,847,531 36 个月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336,010 12 个月 3 上海哲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00,000 12 个月 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12 个月 5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6,000,000 12 个月 6 宁波金联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 12 个月 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900,000 12 个月 8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00,000 12 个月 合计 58,983,541 —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新疆众和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 58,983,541 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8,847,531 股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 流通日为 2014 年 7 月 1 日;其他投资者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50,136,010 股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1 日。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限售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2012 年 5 月,新疆众和实施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方案:以 2012 年 5 月 24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411,042,22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派发现金股息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534,354,893 股,增加 123,312,668 股,其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 8,847,531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变更为 11,501,791 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 50,136,010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变更为 65,176,813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后,本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11,501,791 36 个月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36,813 12 个月 3 上海哲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30,000 12 个月 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12 个月 5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7,800,000 12 个月 6 宁波金联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00,000 12 个月 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7,670,000 12 个月 8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40,000 12 个月 合计 76,678,604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65,176,813 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2 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 为 2012 年 7 月 1 日,因 2012 年 7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12 年 7 月 2 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占公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份总数(股) 司总股本的 份数量(股) (股) 比例(%)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18,636,813 3.49 18,636,813 0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占公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份总数(股) 司总股本的 份数量(股) (股) 比例(%) 司 上海哲熙投资管理合伙 2 7,930,000 1.48 7,93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3 7,800,000 1.46 7,800,000 0 司 4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7,800,000 1.46 7,800,000 0 宁波金联诚股权投资合 5 7,800,000 1.46 7,800,0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6 7,670,000 1.44 7,670,000 0 有限公司 7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40,000 1.41 7,540,000 0 合计 65,176,813 12.20 65,176,813 0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东方证券认为:新疆众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限售承 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新疆众和披露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新疆众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新疆众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树军 于 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