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3-015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1,115,38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5.12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刘杰先生。 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序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 弃 弃 是 号 (股) 例 数 比例 权 权 否 票 比 通 数 例 过 《公司 2012 年度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1 董事会工作报 过 告》 《公司 2012 年度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2 财务决算报告》 过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议项(1)以 2012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年 末 总 股 本 过 534,354,893 股 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息 1 元(含 3 税) 议项(2)以 2012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年 末 总 股 本 过 534,354,893 股 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公司 2012 年度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4 独立董事述职报 过 告》 《公司 2012 年度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5 监事会工作报 过 告》 6 《公司 2012 年年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2- 度报告及年度报 过 告摘要》 《关于续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拟续聘华寅五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洲会计师事务所 过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2)2013 年度财务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审计报酬拟定为 35 过 万元,若中期审计, 7 中期审计报酬拟定 为 17.5 万元。 (3)拟续聘华寅五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洲会计师事务所 过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4)2013 年度内部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控制审计报酬拟定 过 为 17.5 万元。 《公司关于预计 90,752,949 100% 0 0% 0 0% 通 8 2013 年度日常关 过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9 短期融资券的议 过 案》 《关于公司申请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银行综合授信额 过 10 度及授权办理具 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 241,115,384 100% 0 0% 0 0% 通 11 章程的议案》 过 《关于修改<公 通 12 241,077,554 99.98% 37,830 0.02% 0 0% 司关联交易公允 过 -3- 决策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 通 13 241,077,554 99.98% 37,830 0.02% 0 0% 管理办法>的议 过 案》 注: 第 3 项议案《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获得同意票 241,115,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8 项议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同意票 90,752,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 150,362,435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4%)为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该项 议案表决。 第 11 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同意票 241,115,384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律师、邵丽娅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4-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5-